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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逾千项罪名成立判监21年

2017年07月14日 19:19 PDF版 分享转发

何超明,被控诈骗、及领导犯罪集团共1078项罪名,周五(14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21年。

何超明表示会上诉。合议庭认为,何超明创立并领导犯罪集团,有系统、有组织、有分工,他自己担当领导角色,操控检察长办公室人员,透过批出大量合同,从而获取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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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案件性质十分严重,犯案时间长,犯罪数量之多实属罕见。

61岁的何超明,原本被控1970项罪名,其后合并部份控罪,减为1536项。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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