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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受挑战 市民申司法覆核阻止

2017年07月26日 18:59 PDF版 分享转发

广深港段涉及的法律问题继续争议不休,香港政府周二(25日)公布方案内容后,即有市民入禀高等法院提出质疑一地两检违反律政司司长重申一地两检有法律基础;有法律学者分析,在现有法制下,相信难以用司法覆核挑战一地两检。(林国立 报道)

港府星期二公布一地两检方案,将西九高铁总站四份一地方,租予大陆作 “内地口岸区”,全面实施法律。

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郭卓坚,星期三就到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许可,挑战特区政府的决定。郭卓坚接受本台访问时指,他不反对实施一地两检,但若中方有全面执法权,是打开缺口,亦违反了基本法中,大陆法律不会在港实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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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坚说:我是不反对中国有管理权,但反对它有执法权,因为它有执法权是违反基本法,今天可以说在高铁总站,明天它说有例可援中环也可以,租一个地方有执法权这是甚么逻辑,所以如果你是香港人,你必须要争取,否则就会一步一步失去所有。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星期三就出席电台节目,再为一地两检方案的法理辩护。他引述基本法就第七条,香港境内土地及自然资源由国家拥有,由香港负责管理,因此香港有权将西九总站部分楼面租予大陆,不担心会遭到法律挑战。

袁国强说:香港内的土地是交给香港政府去处理,所以其实我们是有权去租。例如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业主租了一间屋给我,接著发现自己不够用,他问我可不可以租回一间房给我,这个权力是有的。所以曾经有人说香港有没有权租部分地方予内地单位,我看不到法律上有甚么问题。

出席同一节目的前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李柱铭质疑,现时政府提出的方案,是利用基本法20条,香港可享有人大授予的权力这条文,反过来抵销了其他基本法条文,例如大陆法不能在港实施,等同令《基本法》失效。袁国强就回应指,法律都应该与时并进。

袁国强说:基本法起草时,都没有想过一地两检,所以现在我们要令香港可以发挥高铁效应的制度,所以我们要做一地两检,当然我们要绝对尊重香港的宪制性文件基本法,但同一时间,法律要遵守之馀,法律亦不应成为我们香港平稳发展的限制,法律亦要与时并进。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接受本台访问时指,政府的一地两检方案钻空子,是开了坏先例,但由于人大握有释法权,即使有人向香港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都难以挑战一地两检方案。

张达明说:经过会的授权,在法律上基本上都是立于不败之地,因为若果人大常委愿意授权,必然它的看法,这个授权是符合基本法,人大常委始终对基本法解释是最高权威,基本上它说的就是法律,任何挑战都很难成功,就算香港法庭受理,作终审判决前都要提请人大常委释法,人大常委只要一释法就变成法律。

袁国强又指,希望在今年内完成落实一地两检三个程序的头两步,明年暑假前完成本地立法。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就指,两地口岸区运作前,特区政府会与内地单位商讨有关细节及处理手法。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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