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余文生再控警方施用酷刑

2017年07月26日 21:46 PDF版 分享转发

709案其中一名辩护律师再度入禀法院,声称3年前被市公安局羁押期间,遭受对待,要求追究责任。(高锋 报道)

香港3年前的占领行动,牵动中国大陆维权人士的情绪。当年10月13日,维权律师余文生被指支持这场公民抗命运动,被羁押逾3个月。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余文生获释后,入禀控告大兴公安分局两名冯盛名及韩超,多次向他施加酷刑,例如强行把他双臂分开,反锁在椅上,又拉扯手铐,不过法院其后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受理。

事隔两年,上月年检未能过关,被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雇的余文生,周二(25日) 再度入禀,追究两名北京公安的刑事责任。他周三对本台表示,不能接受法院未审先判,因此提出再审申请,又指司法当局不能无视,酷刑使他健康受损的证据。

余文生2015年的2月4日,我动了小肠(小肠气)手术。这是我在被抓捕99天之后,出来不到半个月动的手术,证明那时候小肠疝气已相当严重了。而且一个人不可能在不到1年的时间,就产生这麽严重的小肠疝气。我2014年10月14日,被送到北京市大兴看守所体检时,没有小肠疝气。

他承认对申请得直不乐观。

余文生我想他们还可能以同样的理由,裁定驳回我的再审申请,但是我要走完这个法律程序。另外,我很可能要对原来一审二审的6位法官,提追究他们的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对那些实施酷刑的恶警,一定要追究他们的责任。我希望每个公民都拿起法律武器,那怕它再残破,我们要拿起这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关注组总干事陈洁文指,余文生的遭遇,反映中国无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

陈洁文:它有讲明,不能屈打成招,否则证供不能作为证据,但你看,至今与政治案有关的案,都是在庭上认罪就算。在中国的法律当中,酷刑并无根据国际公约标准的定义。禁止范围或惩罚并不清晰。虽然名义上由监管警察,但经常未能立案。名义上法律上,检察院高于警察,但当党内有公安人员出任要职,检察名义上有权,实际上可能害怕警察。

陈洁文以湖南省检察院的独立调查组,早前指湖南律师谢阳,并没有遭受酷刑为例,认为大陆公安的权力日益增加,而且得不到制衡。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