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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乱两人判囚3年 1被告入教导所

2017年08月07日 20:02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区去年至初二爆发的事件,3名男子早前被裁定一项罪成立,区域法院周一判处19岁被告轩入教导所,另外两名被告21岁彦及26岁连润发,分别被判监禁3年。

指暴动是严重罪行,事件中无证据有预谋及策划,考虑到以往案例,今次案件的合适的刑量起点是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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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杨子轩及罗浩彦在人群最前方,积极参与事件,可以随时向警方还击,破坏社会安宁,但无证据显示他们进一步袭击在场警员。

杨子轩的教导所报告正面,加上年纪小,法官认为改过自身重要,因此判处他入教导所,而罗浩彦就被判3年监禁。

另一被告连润发有积极参与暴动,有向警员掟砖,但考虑到他无刑事纪录,同样判他入狱3年。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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