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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入学须计生证明 学生家长提出质疑

2017年08月12日 0:31 PDF版 分享转发

和平县阳明鎮政府近期向该镇小学发通知称,不在该镇的新生必须持《计生入学证明》办理入学手续,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有非本地户籍的质疑当局此举说,当地有不少外来打工者,中小学教育属国家,任何人无权剥夺上学的权利。

省和平县阳明镇政府,8月8日向各校发出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口与条例》及《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经过研究决定,阳明镇第一小学至第七小学,凡户藉不在阳明镇的新生入学,必须持《计生入学证明》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往年办理的临时入学证明,必须重新办理《计生入学证明》。希各校严格遵照执行。办理时间是今年8月21日至31日。

8月10日上午,阳明镇一学生家长建,向和平县法制局寄出一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信》,他认为阳明镇政府所发的一份要求入学必须持计生证明的《通知》缺乏法律依据,并且与广东省教育厅和卫计委的规定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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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建的妻子11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称,当地有不少外来打工者,按照新规定,他们的子女若无《计生入学证明》,将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她说:
“阳明镇政府发这份通知是违法的,因为这里有很多外来的到这里做事情,比如打工的等,他们的小孩子,按照这个通知,根本就无法上学”。

朱明建说,该《通知》依据的是《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但是经查阅这三份文件,其中并无将计生证明作为入学的前置条件之规定。

阳明镇政府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是接到学校反映,因此要求学生家长请居住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很多学校反映那里爆满了,很多学生都注册不了。有些人不是这个居委会的,你到这里来报名,这里全部都爆满了”。

关注事件的民间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对记者说,该《通知》为很多小学生入学设置了障碍,剥夺了新生接受教育的权利。他说:

“而且这个教育的权利是法律所保障的义务教育。其次,它这个通知是针对外地户籍的新生,流动儿童在各地受到政府的排斥、限制”。

早在2013年,广东省教育厅就明文规定:“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不能提供其父母计划生育证件等为由,拒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014年,教育厅和广东省卫计委又联合发布文件,规定将学生家庭计划生育状况与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注册挂钩的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特约记者乔龙/责编石山/嘉華 网编:郭度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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