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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指赵振甲案涉行政干预司法 不容乐观

2017年08月12日 0:52 PDF版 分享转发

辽宁省维权人士涉嫌“罪”一案,周五(11日)在法院开审。赵振甲的代表律师指出,处理案情的手段涉嫌行政干预司法,使人对裁决难以乐观。

十多名赵振甲的家属和访民朋友,周五上午到抚顺市第一看守所第三法庭,旁听赵振甲涉嫌“寻衅滋事”案的公开审讯,当中包括赵振甲的妺妺赵振荣。她向本台表示,赵振甲已经上了年纪,担心他会被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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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振荣: 他现在身体还行,精神状态也行。能不担心吗? 快70岁的人了。他们要判你(有罪),你也阻止不了。(我)也没啥能耐,都那么大岁数了,只能替他担心。

根据法院列举的案情,赵振甲涉嫌去年4月在市西城区非法集会,扰乱公众秩序。今年1月到2月期间赵振甲在北京上访时曾扬言到住处放鞭炮,其后又在中南海周边。法院又指赵振甲在境外敌对网站发文,煽动他人在下届“两会”期间组织“反截访”活动,又联合非政府组织煽动和组织全国访民在进行联合签名活动。

控方指赵振甲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多次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讯历时1个多小时结束,法院没有公布宣判日期。赵振甲的代表律师马纲权向本台表示,检察当局无法就赵振甲违法提出有力证据,他质疑地方政府以行政干预司法。

马纲权:赵振甲上访的这些事情,其实公安机关已处理了。也就是说,他因为上访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过了,现在又因为同样事由,再度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属于重复追溯。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完全是由于抚顺市公安区行政干预司法。他在被抓之前,抚顺市公安局就有书面材料建议对赵振甲轻刑快判。你公安机关作为侦察机关,没有权力来建议这个。
马纲权指出,公安机关的立案手法明显违反法律程序。

马纲权指出: 按照我们国家的有关程序规定,你至少要有人报案,也要有报案受理通知书,可他们连这个都没有。那你是谁报的案?最后我总结时说,赵振甲依法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要求法院宣判无罪。我发表观点完了以后,下面旁听的老百姓都纷纷鼓掌。

马纲权说,在正常法治环境下赵振甲理应被判无罪,但现时种种迹象让人对审讯结果无法乐观。

特约记者:高锋/责编: 石山/吴晶 网编:郭度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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