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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等三人刑期覆核 改判入狱6至8个月

2017年08月17日 20:50 PDF版 分享转发

3名前学生领袖周永康在占领运动前夕冲击政府总部前地的案件,周四(17日)就刑期覆核申请作出裁决,3人改判即时6至8个月,上诉庭法官认为犯罪情节严重,原讼庭犯原则性错误判刑过轻;法官又批评包括有识之士,鼓励他人犯法,公然蔑视法律。3人计划上诉,他们在裁决前表示,不会后悔做过的事。(林国立 报道)

高等法院上诉庭接纳律政司的覆核刑期申请,判3人即时入狱,黄之锋入狱6个月,入狱7个月,罗冠聪就判监8个月。

上诉庭副庭长杨振耀在判词中指,案件的犯罪情节明显严重,是涉及暴力的大规模非法集结。他们的行为是经过会议策划而不是一时兴起,事前亦向参与人士派被捕须知,他们明知行动违法,而大规模行动,会跟保安员和警员发生冲突,必然有暴力情况,他们指坚持和平理性非暴力,根本站不住脚。事件中有10名保安受伤,他们当时作为学生领袖有一定影响力,令参与行动的年轻人可能受伤,加重他们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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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认为,原审庭只判3人社会服务令是原则性错误,判刑明显过轻,判刑要有足够阻吓力,即时监禁是恰当刑罚。非法集会罪最高判监3年,3人量刑起点分别8到10个月,由于案件由律政司提出覆核,按惯例扣减1个月刑期,黄之锋和罗冠聪已完成社会服务令,再减刑1个月,3人分别被判入狱6至8个月。

判词又指,社会近年弥漫一种歪风,有人包括有识之士,鼓吹违法达义,鼓励他人犯法,公然蔑视法律,不但拒绝承认违法行为有错,更视之为光荣和值得感到自豪,不幸这些傲慢和自以为是的想法,对部份年轻人造成影响,今次案件是这种歪风的极佳例子。

三名被告下午在高等法院听取判决前见记者,罗冠聪表示,对判决悲观,预料要即时入狱而且刑期不短,律政司与建制派,想抹黑占领运动是暴力,但他相信他们做的事,做得起自己相信的价值和公义。

罗冠聪说2014年一个非常影响深远,波澜壮阔的雨伞运动爆发了,今天一班人想抹黑说它是历史的错误,想令所有参与者感到惭愧,感到悔咎,但我很肯定地说,无论今天的结果如何,我们内心都是自由的,我们做的所有事情,都对得起我们相信的公义,我们相信的价值。

黄之锋就表示,无悔参与占领运动,希望不要放弃争取自由。

黄之锋说我无悔参与雨伞运动,坐监当然不是我们所乐见的事情,但在香港民主步入威权体制的挑战时,但我希望各位香,当坐监的年轻人都不放弃时,大家在监狱外更没有理由放弃,希望大家在监狱外,代罗冠聪周永康和我做应该做的事。

周永康就表示,会用坚定的心情迎接打压。

周永康说希望大家可以和我们一样,用最坚定的心情,用最坚毅的意志,去迎接所有的打压,我相信当我们站在真理和真相的一方,我相信我们的坚持,一定会令乌云退散,我相信我们的坚持,一定会令我们希望的世界真正降临在香港这个地方,我们相信公义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在我们坚持下一定能捍卫,我们绝对不会退缩。

周永康的爸爸在退庭后表示,对裁决感到痛心,但为儿子自豪。

周永康父亲:我们作为家长,绝对支持Alex(周永康),觉得他做的事,是为了香港人、香港人的将来,我们为他骄傲。未来几个月会于监仓内,希望大家继续支持他。我们很心痛,但我向Alex说,你做了的事,你要面对,要发生的事便要发生。

周永康和罗冠聪在退庭后,由囚车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黄之锋因为未满21岁,被囚送到壁屋监狱,3人都计划就案件提出上诉。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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