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抗拒国歌法施行 林郑承诺本地立法冀释疑虑
全国人大正审议国歌法,计划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适用香港,引发社会关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指,国歌法不是特别针对香港的中国宪法,香港会以本地立法方式处理,市民不需要过份敏感。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亦表示,《国旗法》和《国徽法》香港都有,国歌法亦不是不问题。(林国立 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歌法》草案,亦计划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令国歌法适用于香港,引发市民关注。
有市民致电电台节目时担忧,不知道甚么情况下会犯国家法。
市民说:吃饭时在茶餐厅,是否要立即起身不吃,走路时电器店播国歌,是否所有人要停下不走。
市民说:我们小时候顽皮,将义勇军进行曲部份改成,通菜牛肉刴烂刴烂,日后可不可以这样唱呢。
公民党议员陈淑庄接受本台访问时就指,国歌法令人忧虑的是会变成以言入罪甚至思想入罪的法例,在本地立法时要小心处理。
陈淑庄说:因为最重要国歌不像国旗,处理国旗是一件实物,歌曲不论歌、歌词和环境都可能有很多变成,可能变成不庄重,以言入罪甚至以思想入罪,因为很难具体知道唱国歌时在想甚么,会否一直发展下去变成无限上纲。
面对外界关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星期二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国歌法并非针对香港,将来会透过本地立法实施,市民不必太担心。
林郑月娥说:它不可能是针对香港的,这个是全国性的法律。我觉得社会毋须就一件很理所当然,亦不属香港自治范围之内,有关可以确保国歌是受到尊重的法例,有过敏的反应。我都徵询律政司司长,正正由于在《国歌法》中,可能有些内容在我们法制中,未必完全可以落实得到,所以要透过本地立法来考虑怎样做。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时相信,《国歌法》将以本地立法落实,《国旗法》和《国徽法》在回归前亦是这样处理,市民对新法例总有顾虑和各种想法,但国歌法是全国性法律,不一定单纯针对香港,其他国家也有类似法律,至于草案提到,不能恶意修改国歌歌词,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饶戈平就指言论和创作自由,也受到法律约束,否则人权就与国家主权对立。
公民党党魁杨岳桥接受本台访问时分析,国歌法一旦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可以直接颁布在港实行或经本地立法,他们一直要求以本地立法方式处理,再讨论细节,而要否决法案的可能性就不敢乐观。
杨岳桥说:放在附件三就要成为香港法律的一部份,但任何法律都有本地法律去支持才可执行,所以有一个机会,就是如果被否决,国歌法可能会有真空状况,就是有这种法律在附件三,但在执行上遇到困难,立法会建制派有40席,是简单多数,他们要通过一条法例对政府无困难。
教育界亦关注,大陆国歌法要求学校加强国歌教育,由小学一年级开始,中小学应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等等,教育界议员叶建源接受本台访问时认为,香港未必需要完全接受。
叶建源说:有没有必要完全照跟内地的做法,例如说要求在一年级教,和在教的时候有些特定要求,是否一定要一年级教,那些特定要求是否识用于香港的情况,我觉得大家应该有个讨论的过程。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就指,目前香港中小学已经有教授国歌,可以平常心看待。
杨润雄说:我必须指出,其实教授国歌,在中小学的课程指引内已有,我亦知道音乐科很多教科书中,已有国歌的乐谱及其背景,已经有讲。
他又指会密切注意《国歌法》审议情况,亦会考虑将来在香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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