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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锦满偷窃公共图书罪成

2017年09月19日 20:03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本土派政党“”副主席郑锦满,去年在公共图书馆将九本书籍丢进并拍片上载到周二(19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一项名成立,罚款三千元。

法庭形容郑锦满行为自私及愚蠢,剥削他人阅读公共图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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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锦满在庭外表示对判决感到无奈,指他的行为只希望引起公众,对图书馆充斥简体书籍的关注,并非贪图财物,不明白为何被判盗窃罪成,谘询法律意见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裁判官王丽诗指出,郑锦满将政府财物当作自己的财物处理、弃置或损毁,不论背后目的是甚么,都视为是不诚实地挪占他人财产,法庭相信郑锦满有意图销毁物品。

基于案情不严重,以及有关书本已寻回,判罚款三千元。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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