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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国旗区旗罚款5千 郑松泰指考虑上诉

2017年09月29日 19:42 PDF版 分享转发

议员被控「罪」及「侮辱区旗罪」,案件周五(2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决,郑松泰被裁定2项罪名成立,共罚款5,000元。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当时的行为,是出于立法会会议时有议员离开议事厅,令立法会无法正常运作;但裁判官郑念慈表示,被告的行为是在立法会内作出,象徵意义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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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又同意控方所指,玷污的意思等同玷辱,即使他是有意吸引其他议员返回议事厅,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公开侮辱和区旗。

而郑松泰在法庭外表示,在议会政治上,他认为小玩意、小动作,但都被刑事检控方式定罪;指香港是1个专制社会才会有这样的事出现。

他会与律师团队商讨有没有上诉的机会。

案发于去年10月19日,郑松泰在立法会大会点算人数期间,将部分议员枱上的国旗及区旗倒插。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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