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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运期间藐视法庭案 黄之峰等多人被判有罪

2017年10月14日 1:18 PDF版 分享转发

律政司前年初获高院批出许可,起诉一批2014年在旺角占领区清场期间涉违反禁制令者刑事,其中包括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在内的20名被告。其中9人维持不认罪。法官星期五裁定9人罪成,押后处理20人的判刑。

早前已认罪等候判刑的岑敖晖星期五下午到金钟高等法院旁听,他表示已有心理准备将面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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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我们都大概有个谱就是今次就算要监禁,刑期也比不上8月初那两次重。所以担心又不会太厉害。基本功夫也会做足,例如物资或书本安排,这是一些很平常的事。

他对裁决表示失望,重申案件本是政治事件,不应由解决,只有政府面对民众诉求时感到害怕和软弱,才用肮脏手段将法庭推上政治争端;又批评特首林郑月娥上任以来,包括在施政报告当中,都没回应的诉求,反而一步步将那些为香港打拼的青年人推向深渊,根本毫不关心青年人死活或港人福祉,只关心的想法和能否执行北京的意旨,相信林郑任内会愈来愈多政治检控。

法官原本会听取9名不认责答辩人的求情,但辩方表示希望向各答辩人索取更多求情资料,最终决定押后听取求情和判刑。

案中9名不认罪被告包括黄浩铭、朱佩欣、郭阳煜、赵志深、陈宝莹、关兆宏、熊卓伦、冯启禧及麦盈湘。另外11名被告黄之锋、岑敖晖、周蕴莹、朱纬囵、张启康、蔡达诚、司徒子朗、张启昕、马宝钧、黄丽蕴及杨浩华则已认罪。

(特约记者:陈槃 责编:吴晶 网编:瑞哲)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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