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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琳律师要求会见被拒 "不必请律师"字条真伪莫辨

2017年10月18日 1:25 PDF版 分享转发

以广州为基地的民主歌曲创作人上月底被带走后,至今仍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律师受徐琳妻子委托,周一到要求会见当事人,但当局以徐琳留言指示“不必请律师”为由,拒绝让两人会面。

律师周一(10月16日)受徐琳妻子委托,前往广州市南沙区看守所, 要求会见当事人, 但看守所值班人员 向他出示据称是徐琳写给妻子的字条, 上面表示目前是阶段, 没必要请律师, 看守所人员以此为由不让清和徐琳会面。

刘正清周二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现阶段难以进一步评论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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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徐琳)的笔迹我也不熟悉,是真是假也不清楚, 只能由他的老婆去辨一辨。现在我还没看到案子的材料, 所以也不方便评论。我们外界说他是(因为)唱歌, 或在网上发表言论(而被抓),也只能是猜测。

徐琳妻子王女士向记者透露,据称是徐琳字条的具体内容,她说对字条的真伪有保留。

王女士:80%肯定。我也相信他有这预感。他说,“此次被抓,早有所料,不是大问题,无须担心,也不用请律师,至少目前刑拘阶段不用。”

她说,从徐、刘2人被刑拘到现在,当局一直派人对她监控。

王女士:他们跟踪我嘛。有的时候我去超市,虽然离得远一点,我跟朋友说说话,他们都会问我的朋友, 我说了什么。他们说,是一番好意来保护我。

外界普遍相信, 徐琳和刘四仿被刑拘,主要和二人创作了“之歌”等多首讽刺时弊的歌曲有关。

王女士:我觉得很正当,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个人觉得没有恶意。像这些歌,我是听过几首的,我个人觉得问题不是很大。他的梦想也是希望这个国家民主化吧。

徐琳是在上月底在家乡湖南被当地国保带走。同日, 刘四仿也在江西宜春市被带走。

特约记者:高锋 责编: 石山/寇天力 网编:李想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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