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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涉收受利益罪重审 陪审团未达裁决再要解散

2017年11月03日 22:38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前特首被控收受利益罪,今年初在首次审讯时,未能达成裁决要重审,而重审时的8人陪审团亦未能达成有效裁决,高院周五(3日)宣布再次解散陪审团;控方其后向法官表示有2项事情要处理,获批准下周一(6日)开庭处理。

而律政司发言人表示,是否要求法庭再就控罪重审,现阶段未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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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在离开高等法院时表示,过去5年他和家人因案件已感到心力交瘁,并感谢的关怀。

案件的4男4女陪审团周四(2日)下午开始商议,到周五中午透过书记向法官陈庆伟表示,陪审团未能达成大比数裁决,即使再讨论都不能达成,要求解散陪审团,但法官不同意认为太早下决定,于是继续商议。

陪审团下午4时半左右又以便条通知法官,表示仍未能达成大比数裁决,再次要求解散,最终控辩双方及法官同意解散,控罪指曾荫权在2010年至2012年间,接受深圳东海花园1个单位的程,作为诱因或报酬,藉特首及行会主席身份倾向优待雄涛广播公司。

另外,曾荫权同案已被裁定1项罪成,被判监20个月,现时正等候上诉。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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