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吁消除艾滋病歧视 72律师致信四川内江卫计委

2018年05月02日 0:34 PDF版 分享转发

”前夕,中国七十多位关注艾滋携带者权益的律师,致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人,建议该局严厉查处内江市第六医院违法进行艾滋检测,确保毒感染者的和劳动就业权。中国资深反歧视公益律师表示,他们希望以此提醒政府和相关单位,应该对此引起重视。

“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中国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的72位律师,联署致信四川省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刘波,建议该局及时履行法定职责、严厉查处内江市第六医院违法进行艾滋检测的行为,以保障艾滋感染者的隐私权和劳动就业权。这封建议信已经在内江市网站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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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反歧视公益律师刘书庆表示,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现行的规定,艾滋病者不能从事的行业计有、军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其他绝大多数行业都是合格的。内江市第六医院判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谢鹏入职文创公司“不合格”,没有任何依据,显然属于歧视。他说:“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的检测是自愿原则下进行,这也是国际主流,(艾滋病毒携带者)都是作为个人隐私。虽然说企业委托了你(医院)给求职的员工做检测,但你不可以去做。因为这与法律相违背。你(医院)检测后,把结果给企业,我们认为这种作为是违法的”。

据致信人之一张科科律师介绍,正在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人谢鹏(化名)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入职体检中查出HIV阳性时,他已在一家公司上班一个多月,通过了试用期。但公司迟迟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在确认感染艾滋病毒后,他被公司解雇。

《法制晚报》于1月24日报道,内江市第六医院为谢鹏做的入职体检中,进行了HIV抗体检测。谢鹏委托的律师于全本周二对记者说,现已起诉相关企业,稍后可能会起诉医院:
“他(谢鹏)过了试用期之后,单位让他做一个入职体检,查出来不合格,单位就让他回家。但是从艾滋病条例来说,连公务员体检标准都不应该有这项检测项目,而我们的委托人他还不是公务员”。

该份由李方平、刘书庆、常伯阳等数十名律师签署的建议书称,值此5月1日“国际劳动节”之际,我们致信贵局,望贵局及时履行法定职责、严厉查处内江市第六医院的违法行为,以保障艾滋感染者的隐私权和劳动就业权。内江市第六医院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而且与相应的国家精神导向相背离,理应引起贵局的重视。因为内江艾滋歧视案,关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权益这一重大社会议题,社会影响巨大。

该案自起诉始起,就受到法制晚报、澎湃新闻、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英文节目关注,引起中国社会广泛关注。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石山/嘉远 网编:郭度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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