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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前副秘书长晏拥军囚6年半 受贿包括200次嫖资60万元

2018年05月06日 22:00 PDF版 分享转发

市政府前副秘书长晏拥军案,在中山市中院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法院认定93.7万元人民币的受贿金额,其中包括旅行社负责人最少支付200次嫖资的60万元。

大陆媒体周六(5日)报道,案中的辩护律师曾提出,晏拥军嫖娼应按违纪处理,且对指控的嫖娼次数也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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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件的一审判决书,法院认为案中的嫖资属于财产性利益,依法可以认定为受贿犯罪的财物,对于晏拥军的嫖娼次数和嫖资数额,法院从低认定嫖娼200次、受贿嫖资60万元。

晏拥军曾任广州市委副书记、荔湾区区长、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被指是「华南虎」之称的广东省前常委、广州前市委书记万庆良的左右手,晏拥军在2015年8月落马。

判决书透,露,涉事的广州一间旅行社姓郣总经理,以支付嫖资形式向晏拥军多次行贿,让他承接不少的旅游活动项目赚钱,而在打好关系后,可以继续得到关照。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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