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国歌歌词 川女被处行政拘留十天
2018年09月15日 21:05 PDF版
大陆的《国歌法》早已在去年10月实施。(微博图片)
下月香港立法会复会后,将会继续处理《国歌法》的立法程序,但内地的《国歌法》早已实施;大陆媒体周五(14日)报道,四川成都一名45岁女子因维权,擅自篡改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并在QQ群发布,该名姓帅的女子涉嫌侮辱国歌,目前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15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 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其他方式侮辱国歌,会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是15日以下拘留,而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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