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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介入强奸案私了作罢 舆论沸腾少年犯重新提诉

2018年10月09日 22:43 PDF版 分享转发

省平顶山市一名16岁少年涉嫌一名少女,原本因检方介入私了,但做法引起社会各方批评,河南周二(9日)发公告,表示决定对疑犯提起公诉。有女权人士批评,政府是在舆论压力下才起诉被告。(黄乐涛 报道)

河南检察院官网周二(9日)发公告指,该院将被告人涉法院提起公诉。

公告指出,被告人的案件,由鲁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于7月17日提请逮捕,鲁山县检察院于同月24日以涉嫌强奸罪将被告批捕,案件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因被告未成年,且认罪悔罪,办案机关经听取受害人方面意见,将被告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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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又指,该宗案件在审查起诉期间,鲁山县检察院官方微博于上月19日,发出一篇有关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介入,双方冰释前嫌的公开报道,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士及隐私问题,办案程序尚在进行,此时进行报道是错误的,而且报道中多处表述错误、用语明显不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河南检察院已责成鲁山县检察院认真整改,吸取教训。

对于本案被告被起诉,本台致电鲁山县检察院,希望进一步了解,但当值人员表示案件涉及私隐问题,而拒绝透露情况。

当值人员说︰案件依法走程序,具体不方便透露。而河南省检察院的电话无人接听。

中国反性骚扰女权人士熊婧表示,鲁山县检察院原本想私了事件,却引来各界批评,她认为若不是事件引起极大舆论,当局亦不会将疑犯起诉。

熊婧说︰这个地方她(当局)那个处理就是有问题的,把它(事件)放到网上所以说就是,引起了一些讨论之后,然后当地是有一些压力,所以才做了现在的这样一个决定,这个舆论的监督还是有作用的。

但是,关注女权问题的律师王胜生就担心,强奸罪是一宗严重罪行,理应将被告关押,但被告却获准保释,她担心即使被告被定罪,当局亦会从轻法落,若真的是这样,就是对受害人非常不公平,而且对社会来说亦起不是一个警惕的作用,令人觉得即使犯了强奸罪,亦不需要负很大的刑责,所以她呼吁当局至少要判被告监禁式的刑罚。

王胜生说︰那你现在的话,暂时回归学校,是不是意味着你将来想让他判缓刑,或者是就是不是那种实际的羁押,就是让他可以在外面的,但是那样的和普通的一个就是故意伤害罪,那怕不是很严重的,那个待遇就是很不一样的。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检察院早前于官方微博及微信发布,该县一名16岁初二男生今年暑假与一名17岁女生强行发生性关系,案件移送至鲁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因当事双方未满18岁,检方协调促成双方家长见面,受害女生的家长接受对方赔偿8万元人民币后,双方自愿签订和解协议书。

文章又指16岁疑犯「一时冲动」,在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男生亦获准取保候审返校读书。疑犯的母亲为此送了一幅锦旗予检察官,在检方发的文章中还附有检方人员手持锦旗与疑犯母亲的合照。

消息一出引起各界抨击,质疑检察官助疑犯避过刑罚。河南省检察院其后回应称,是地方检察院用词不当,会加强教育培训,并考虑启动问责程序。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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