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前副部长鲁炜承认受贿3200万元择日宣判
2018年10月19日 20:12 PDF版
2018年10月19日,中央宣传部前副部长鲁炜承认受贿,法院择日宣判。(宁波法院微博图片)
中央宣传部前副部长鲁炜,涉嫌受贿320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周五(19日)在浙江宁波市中院开审,他当庭认罪,法院择日宣判。
大陆媒体周五报道,被外界称为「网络沙皇」的58岁鲁炜,在去年11月被调查下台,今年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根据宁波市检察院的指控显示,鲁炜被控于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路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以及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便利和职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职务晋升等事项谋取利益,直接或透过他人收受的财物。
另外,中纪委监委网周五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前党组成员、前副主席白向群,因严重违纪违法,经立案审查调查后被开除党籍及公职处分。
通报指白向群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及收受贵重礼品;长期卖官鬻爵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他又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违规发放、领取津贴补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及收受巨额财物。
最高人民检察院亦公布,再有两名省部级高官因受贿被捕,包括财政部前党组副书记、前副部长张少春,以及贵州前省委常委、前副省长王晓光,公布指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双双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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