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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回应逃犯条例可填补法律漏洞 议员反驳港人对内地法制未有信心

2019年02月26日 20:41 PDF版 分享转发

保安局建议修订《条例》,容许香港移交疑犯到大陆及台湾,司长郑若骅首度开腔回应指,修例可填补法律漏洞。有行政会议成员表示,在中港没有全面的「移交协议」前,修例是折衷的办法。但有立法会议员认为,内地的法律制度未能够给予香信心。(刘少风 报道)

郑若骅周二(26日)结束北京访问行程返香港,在机场接受传媒访问,被问到保安局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她认为是一件好事,可以填补现行法律漏洞。

郑若骅说:如果我们(香港)可以有这个条例之后,我们可以防止有疑犯在香港逗留,可以尽快按一些既定程序,将他们移交去相关地方,所以整体来说是好事,亦令我们的公义及法治得到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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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问到台湾的陆委会指,不接受香港以「一个中国」为前提与台湾交涉,郑若骅没有直接回应,表示谘询期间保安局会继续聆听市民意见。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周二对本台表示,中港之间没有全面的「移交协议」,修例是折衷的办法。

汤家骅说:我们(香港)与内地的交往是最频密,包括与台湾的交往也是最频密,为甚么我们没有这个(移交)安排?我觉得在制度上是一个非常之严重的缺陷。所以现在有一个折衷的办法去处理,都是比没有安排是更加好。

他又指,现行条例已经确保政治犯不会受到逼害,不认同修例是方便香港政府将受政治逼害的人送到内地的说法。

对于台湾的反对声音,汤家骅回应指,建议修例的适用范围已剔除「中央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字眼,修改后的条文没有提及台湾是否中国的一部,不明白为何有关人士反对修例,他感到匪夷所思。

汤家骅说:现在的建议就将这句删除,即条例并没有任何的条文是提及到中国,或者中国政府、一国管辖的地方,更加没有提及台湾,修改后的条例,只是说在香港以外的任何地方,都会适用,非常之多个国家,当然包括台湾,那我又看不到在这个情况下,即修例后,为何台湾会有任何人认为这个条例是有问题,又没有提及触及它们(台湾),又没有提及它是或不是中国的一部分,那为何他们反对修例呢?

本身亦是大律师身份的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对本台表示,因为中港两地法律制度不同,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在任内亦未能处理中港移交的问题,而郑若骅只是单方面强调修例可以填补法律漏洞,但她并没有向公众解释,现今内地的法律制度是否能够给予香港人信心?

杨岳桥说:大家(香港人)不要忘记,当日法律(逃犯条例)产生的时候,正正是意识到中港两地制度那么大的不同,所以才有这个「水闸」去闸(阻)住,而不容许香港的逃犯移交内地,这个在我们眼中根本不是一个漏洞,而是一个保障。所以律政司司长(郑若骅)除非认为当年梁爱诗是错的、失职的,历任二十多年,历任的律政司司长都不能够填补漏洞,她(郑若骅)要出来有责任解决,否则她根本未能解答到香港人对于内地制度的不安。

杨岳桥强调,问题的关键是内地的制度未能信服于人,不论是政治、经济或其他原因而犯罪,一旦疑犯被移交到内地,会担心未能获得公平审讯。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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