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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陆委会表态 陈同佳案「绝不会私了」「港人港审优先」

2019年10月22日 2:24 PDF版 分享转发

去年在杀害同行的女友潘晓颖,疑凶周三(23日)洗钱刑期届满,将在香港出狱,并传出有意到台湾投案;台湾周一(21日)表态,案件「绝不会私了」。内政部长质疑为甚么不就地审判,「难道香港在鼓励在香港以外的地区杀香港人?」行政院长苏贞昌扬言,台湾绝对不会陷入大陆的圈套,不过,国民党总统提名人韩国瑜则批评,民进党政府没有捍卫台湾司法主权。(潘加晴 报道)

据本台普通话组的消息,台湾法务部长蔡清祥周一(21日)在记者会指出处理陈同佳案有三原则︰一是台港双方均拥有此案司法管辖权,基于嫌疑人及被害人均爲港籍,考量到港人港审与审判之优先性与便利性,应由港府优先审理;二是司法没有空窗期,无论是中华民国政府或香港政府均应负起责任;三是中华民国政府从未放弃管辖权,绝不卸责。

陆委会在周一凌晨曾以六点声明回应港府,指港府宣称陈嫌「自愿自首」,但从宣布的时间点,宣称劝服陈嫌投案的相关人士及其背景,与种种不合常理的情节,乃至港府和陆媒等配合一致的说词和操作,都可轻易看出,这是有背后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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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内政部长徐国勇周一(21日)在立法院接受访问,回应港府声称对陈同佳案没有政治操作的意图。徐国勇说,被告人陈同佳现在人在香港,为甚么港府不就地审判﹖「难道香港人只要在香港以外的地区杀香港人,然后回到香港就不会有罪吗﹖通通没罪吗﹖难道香港在鼓励他们香港人在香港以外的地区杀香港人?」

徐国勇又质疑,陈同佳选择到一个有的地方接受审判,违反人性,指他赴台接受审判,有可能被判死刑。

徐国勇︰香港没有死刑,台湾是有死刑的。一个没有死刑的地方,他现在人在没有死刑的地方,可以接受没有死刑地方的审判,他却不要,要跑到一个有死刑的地方接受审判,违反被告的人性。所以我在这里讲,陈同佳有没有想到这些的相关问题,这也是人家质疑的地方,不然陈同佳在香港接受审判,是绝对不会被判死刑的,他来台湾是可能判死刑的。

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同日表示,过去台方曾多次要求香港司法互助,但对方「理都不理」,形容现在突然称要送陈同佳到台是非常诡异,表明台湾绝对不会陷入大陆的圈套。

香港人权联委会委员蔡耀昌接受本台访问时说,事件发展至今,已是一个「政治考量」。他说,港人「反送中」是担心自身安全不受保障;反过来,此案有司法管辖权的台湾,就担心被告人的人权保障是,确令人可笑。

蔡耀昌︰这个肯定不是公义和人权的考虑,唯一一个人权(考虑)是台湾有死刑。但由台湾的官员说出来是有点奇怪和可笑,你没有理由说自己的司法制度的人权保障不足;即是说我们这里是会判死刑,你来是不妥当的。但过去一年,来到(台湾)有死刑,香港没有死刑的说法,我看不到(台湾)曾提出过。

香港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向本台表示,香港政府有需要向公众交待陈同佳的案情,以厘清外界的质疑。

杨岳桥︰特区政府应该清清楚楚交待,陈同佳是否有任何行为及对其谋杀的指控是在香港发生。据香港法例,如果一宗海外的谋杀案,有任何的准备在香港进行就可以在香港审讯,否认不能。例如他(陈同佳)行凶的刀在香港购买,或他预谋杀害潘晓颖的行为,有任何的准备在香港发生,这就有机会(在香港审判)。

杨岳桥早前曾提出有关「域外法权」的私人条例草案,通过修例达致「港人港审」;香港法院可以审理港人在境外涉嫌谋杀、误杀或意图谋杀的案件。杨岳桥认为,以现时的政治环境,政府不可能会同意,相信短期内难实现司法正义,还给被害人一个公道。

对于陈同佳案,国民党总统提名人、高雄市长韩国瑜批评,民进党政府没有捍卫台湾司法主权。

韩国瑜在其脸书发文称,无论从人权、司法正义,或是国家主权的角度来论,在台犯罪的嫌犯来台投案并且接受审判,是他坚持并且坚定捍卫的台湾司法主权。他又指台湾检方过去曾请求引渡,也发布了通缉令,台法务部也曾公开支持港府修改引渡条例,但如今民进党却「被过去的自己打脸」。

台湾士林地检署2018年曾对陈同佳发布通缉。内政部长徐国勇解释,当时案件犯罪地在台湾,台警怀疑陈可能是被告,当然要发布通缉。台湾陆委会日前发声明,指港府透过司法互助程序提供证据前,会禁止陈同佳和提供协助的管浩鸣牧师入境。香港政府发声明回应指,希望台方务实及积极接收被其通缉和自首的人士。特区政府会在本港法律容许的基础上,向台提供所需协助。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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