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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重申依台湾法律 陈同佳只有逮捕没有自首

2019年10月28日 0:06 PDF版 分享转发

蔡英文重申依台湾法律陈同佳只有逮捕没有自首。(资料图片)重申依法律只有逮捕没有自首。(资料图片)

在台湾,总统蔡英文周日(27日)再次回应台湾情杀案香港疑犯陈同佳拟赴台自首事件,她重申依台湾法律,只有逮捕没有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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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表示,不愿意对陈同佳案行使,由行使,就该按照台湾的法律;依台湾法律,陈同佳是被通缉,只有逮捕没有自首,这不是障碍,是依法行事。

对于港府本月25日针对陈同佳案发出声明,希望台湾拿出诚意,尽快扫除陈同佳入台障碍。蔡英文表示,台湾从头到尾讲的就是对此案的管辖权问题、对当事人司法正义的问题,希望在司法上做最好的处理。

蔡英文续指,本来预期港府或许愿意考虑行使司法管辖权,但是香港不愿意,既然由台湾政府行使管辖权,就应该按照台湾的法律。蔡英文表示,此事已由台湾司法机关接手,一切请香港按照台湾的体制、台湾的法律办理,既然香港政府决定不行使司法管辖权,希望赶快把人跟相关事证交给台湾,让刑事追诉跟未来审判有充足的基础。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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