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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商抢市场 卖家被迫“二选一”

2020年01月16日 5:11 PDF版 分享转发

阿里巴巴广告(AFP)广告(AFP)

要求商户“二选一”在领域并不罕见,但近期,中国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和的激烈角逐,更是将这种限制交易行为推向公众视野。

成立于2015年的社交电商平台拼多多在短期内快速崛起,以低价包邮、团购优惠、游戏化体验等优势吸引了大批用户。拼多多去年第三季度的财报显示,其年活跃买家已达5.3亿人,接近阿里巴巴的6.9亿。

据英国《金融时报》日前报道,在这两个平台上,每月出售上千件家电的卖家Mark Hu收到阿里巴巴通知:放弃拼多多,不然天猫的买家不会被引到你的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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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软件。(Public Domain)拼多多软件。(Public Domain)这位卖家不知如何选择,两天之后天猫店面流量开始下降,11月的销量减至去年同期的三分之一。

Mark的遭遇并非个案,与拼多多走近的卖家甚至公司,都可能会面临阿里巴巴的疏远和限制。去年5月,当格兰仕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梁昭贤参观拼多多总部并签署合作协议之后,阿里巴巴开始用数据算法转移其天猫店铺的客户访问量,导致六月份在天猫的销售额只有去年同时段的一半,而该公司“双十一”的销售额也同比减少69%。

11月,格兰仕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天猫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相反,苏泊尔、美的、九阳等电器企业则选择了阿里巴巴,去年纷纷退出拼多多。

海豚智库的创始人李成东在接受《金融时报》的采访时表示:“他们一定是受到阿里巴巴的压力,要不然没理由冒犯拼多多。强迫的排他性,是中国电商领域公开的秘密。”

中国的市场管理者似乎并未对此袖手旁观,去年生效的《中国电子商务法》可有助于限制电商主体的垄断行为。但目前,执行情况尚不明朗。

《法制日报》也披露,根据现行《法》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电商行业的“二选一”行为难以被认定为垄断,这给反垄断带来法律适用困难。

中国本月最新公布的《反垄断法》修订草案中,新增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依据、提高执法处罚金额、规定达成垄断协议情形等措施,都成为此次修订的亮点。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薛小山华盛顿报道 责编:何平 网编:郭度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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