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社评提港人抵制选举 曾国卫扬言保留采取行动权利
2021年12月06日 20:07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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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日报》社评提港人抵制选举,曾国卫扬言保留采取行动权利。
美国《华尔街日报》上月底发表社论,指中国在香港实行《港区国安法》后,港人公开示威会受严厉惩罚;抵制选举或在选举中投白票,已经成为港人仅馀的政见发表方式。就相关文章,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去信《华尔街日报》,认为社评提议港人抵制选举,并声言保留采取行动的权利。
《华尔街日报》周一(6日)刊登曾国卫的来函,并加上标题《香港向华尔街日报发出威胁》(Hong Kong Issues a Threat to the WSJ)。
曾国卫在信中称,港人示威会受到惩罚的说法「错误和危言耸听」,他甚至在声称「香港《基本法》及《港区国安法》保障了言论、出版、结社及集会自由」的同时,又指「任何操控选举的行为都不能容忍」。曾国卫重申,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公开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废票,属刑事罪行,不论煽动行为在香港或境外作出,港府都保留采取必要行动的权利。
记者/责编:方德豪 网编:林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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