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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偷盗 华人超市将小偷照贴耻辱墙

2017年08月14日 6:02 PDF版 分享转发

照片贴在“耻辱墙”上,超市的做法引热议。(图片来源:脸书)

八年前,多伦多中区唐人街金牛城超市老板陈旺因抓贼反被警方拘捕而受全国关注,并促使联邦政府修改刑法。最近,由于不堪多次被偷窃,他将众多小偷正面照片贴在一面“耻辱墙”上,再次引起主流媒体关注及民众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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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导,“耻辱墙”立在超市的入口,上面贴有十多张嫌疑人的照片,有些是窃贼近照,有些是监控录像中的截图。

将小偷照片贴在“耻辱墙”上,华人超市的做法引热议。(网站截图)

有民众表示,超市的行为有些严厉和唐突,但警方表示,贴出这些照片,不算违法。

有顾客在超市外接受CBC采访时称,这样做容易导致错误指控。有人认为如果只是嫌疑人,而并未被逮捕,就不应该贴出他们的照片。

也有顾客表示,店主把照片贴在门口,他们就不会再来光顾,店主可能会得到保护,如果小偷是为了生存偷东西,这就很悲哀了。

警方表示,超市的做法虽然合法,但也建议,抓小偷的工作还是留给警察来做。

对于陈旺来说,自己抓小偷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2009年5月,一名非裔男子在金牛城超市偷走价值60加元的盆栽后逃逸,一个多小时后他又若无其事地返回。

陈旺及两名员工将其制用绳捆绑锁在送货车上,警方却逮捕了陈旺等人,控以袭击他人、强行禁锢、绑架、携带暗藏武器等罪名,当晚不淮保释。社区人士组成“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力挺陈旺,并发起筹款助他打官司。2010年10月陈旺才获判无罪。

当时的总理哈珀于2011年2月宣布修改刑事法,扩大公民拘捕权,次年6月,加拿大总督签署批准了《金牛城法案》,即C-26法案。

修订法允许受害人于案发后在合理时间内,在警察未到场的情况下,可自行逮捕窃贼。而之前的《平民拘捕条款》规定,公民行使拘捕权的时候,罪犯必须正在犯罪之中。

来源:无忧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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