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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男子误买大麻屋 获裁定取回订金

2017年08月30日 13:46 PDF版 分享转发

安省一位居民不慎误购大麻屋,发现后向经纪索偿兼要求取回订金。经纪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被安省最高法院驳回。买家尚要向经纪行追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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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件显示,向经纪索取部分惩罚性损失和诉讼费用合共3万元。经纪反驳指出,买家认为经纪知悉物业是屋,却疏忽大意向买家介绍房屋时声称物业从来不是大麻屋。买家无法证明经纪知悉物业是大麻屋,又或是粗心大意而介绍不实。

经纪又另外向法庭表示,即使买家得直也不应该获得任何金钱,因为买家的律师违反法庭指令,未能如期在今年5月15日提交诉讼文件,延至5月30日才呈交状词,况且买家索取的费用过高,因为买家代表律师所纪录的时数太多。假如法庭判决买家可取回诉讼费用,也应该减少至5千元。

连堂费合共取回2.6万元

买家向法庭提交的陈词表示,依据2014年的判例,如果发现潜在缺陷,应假设卖方是知情,卖方有责任证明清白。经纪所作的介绍和合约中保证没有非法物品的条款与事实不符,因此经纪是未有尽义务显示不知道有缺陷。

最高法院Justice P.J. Cavanagh在判决时指出,毋须决定经纪是否有违反责任,没披露一项潜在缺陷,因而直接裁定胜诉的买家可以获得赔偿,不过要扣除买家律师部分的资料搜集、准备陈词和动议所花的时间,所以买家可以获得包括律师费、堂费和合并税在内的26,436.43元。

法官又指出,买家可以向地产代理取回订金,但买家状告地产代理的官司则属另外一项聆讯,要交由另一名法官审理。

来源: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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