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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事件:人陷江湖飘 全靠老婆捞

2018年04月20日 18:51 PDF版 分享转发

一个医生,写了一篇关于药酒的公众号文章,也就是属于医学科普的正常文章。当时就几千的阅读量。结果,药酒厂所在的当地警方跨省抓人,将这名医生从广州的家中带走,并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为由关进了当地。一关就是3个多月。

4月17日,这名医生,终于办理了取保候审,走出了看守所。当天,他接受采访时,有一个词反复说了十几次:我怕,我是真的怕了。

他说:在看守所97天,我有一段时间真的是后悔了,我只想回家,回家陪父母,陪妻儿,我的女儿才4岁。

同日,律师接受采访时说:委托人对我说,如果做有罪辩护对我更有利,请律师放弃做,给我做有罪辩护。但看完全部案卷,我认为,我只能做无罪辩护,做有罪辩护的难度比无罪辩护的难度要大得多。刑事案件的辩护意见,不应该是由委托人来决定,作为律师,我们应该有独立的判断。对于结果和事实,律师可能会偏向于事实。因为作为一个律师来说,如果不依据法律,不依据事实,而是为了一个可能争取到的更好的结果去辩,这不是律师希望去做的。如果委托人坚持他的决定,我也可以拒绝他的委托。

律师是在用可能拒绝来威胁委托人吗?我认为不是,他是在给委托人撑腰,用他的力量来支持他坚定地走一条自己不后悔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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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被关在异地,被剥夺自由,他内心的恐惧可想而知。

当时,他的妻子为了办案更方便,听取当地某些人的意见,聘请了一名当地律师。结果,呵呵了!当地就巴掌大,这个律师竟然曾经做过原告的法律顾问,他自称跟原告比较熟,能对上话,这样就能取得“谅解书”,能争取被告的取保候审。

可是不久后,律师就传来话,药厂说了,出谅解书可以,但要接受赔偿140万,并判刑一年的结果。

这是哪门子谅解?如果愿意接受这样的条件,需要请律师吗?

被告人的妻子立刻就警觉了,她在接受采访时说:整个过程,这名律师不断游说甚至威胁他们家人,不要找媒体,不要找上级,不要惹怒了原告,否则可能会判两年半!

妻子提出质疑,这个罪名最高量刑就是判2年,而且是在导致企业破产清算等特别严重的情况下的量刑。何来的2年半?

律师又说,那我去跟被告本人沟通。妻子急了,害怕律师的这些可怕言论吓到了在看守所中的丈夫,赶紧在电话中对律师说:你不要去见他,我现在就和你解除委托关系。律师竟然说:你的委托关系过期了!我要跟本人见面说……妻子反驳:是我委托你,我是委托人,我跟你解除委托关系,为什么需要去见我丈夫,你不要去见他!

最后,妻子眼看阻止无效,心急火燎找到新的律师,写了一份解除和上一任律师代理关系的文件,对方才接受。但据妻子说,这名律师还是去见了。最终,妻子果断决定对媒体曝光这件事。

关键时刻,我看见一个女人的勇气,胆识和果断,她从最开始希望通过和神药厂家协调和忍让来换取丈夫的自由,到最后嗅到一丝不对劲,果断相信自己的判断。换律师,曝光整个事件救丈夫。

丈夫能走出看守所,全靠外面那个奔走的女人。

采访时,妻子语速适中,思维清晰,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医生能出来,多亏了他有这样的老婆。

(看这哥们的站姿,多么标准!)

一个人的身体,是最真实的记录者,每块肌肉都在表达人生的经历。

总结三条江湖自救经验

1.善待老婆。人在江湖漂,意外和牢狱之灾不知道哪个先来,全靠老婆为你在外面帮你想办法!

2.律师和律师区别很大。惹上官司的时候,如果被关在异地,一定不要聘请当地律师,尽可能北上广深去找律师,打官司不怕贵,钱花对地方才是王道。确定委托之前,一定多见几个律师再做决定。

3.开公号,是为了让生活过得更充实美好。“生活”二字包括了父母妻儿,在这个复杂的社会,先自保,再普度众生……想吐槽,没问题,先学学含沙射影,声东击西这些技巧。

来源:三个名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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