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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县大跃进纪实(7/10)

2017年07月20日 8:10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 博客 作者: 余习广张亚平胡正阳

3.5 解剖双凫铺

干部“五风”造成极其恶劣的严重后果。

1961年元月,宁乡县工作队和双凫铺公社党委向县委上报《宁乡双凫铺公社整社前后各项数字汇总表》,比较全面地反映出该社大跃进中民众受害的程度。应该指出的是,该表中有关病人和死人的数字,是经公社党委几个负责人讨论后大大压缩的结果。

宁乡双凫铺公社整社前后数字汇总表

(一)粮食产量

全社总产量:1958年4340万斤。1959年4151万斤。1960年2008万斤。

粮食单产:1958年508斤。1959年468斤。1960年280斤。

(二)购销情况

征购粮:1958年1666万斤。1959年1700万斤。1960年56.9万斤。

统销粮:1958年189万斤。1959年374斤。1960年291斤。

(三)口粮水平:

1958年203斤。1959年223斤。1960年120斤。

(四)红薯生产

总产量:1958年237万斤。1959年219万斤。1960年27万斤。

单产:1958年203斤。1959年223斤。1960年120斤。

(五)牲猪情况

发展数:1958年36125头。1959年32770头。1960年18081头。

存栏数:1958年18066头。1959年15377头。1960年10845头。

完成派购:1958年6087头。1959年4322头。1960年1903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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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疾病治疗:全社上半年有病人5201人,现在还有2521人。

水肿病:原有2334人,现有133人(新发16人,复发117人),正在集中治疗45人。

病:原有2752人,现有2273人,正在集中治疗417人。

干瘦病:61人。

水肿夹杂病:54人。

全社治疗力量:25个医疗点,74个医务人员,26个巡回医疗组54个医务人员。

(七)违法乱纪:全社基层干部4076人,打人的2200人,被打的4400人,被扣饭的3200人。

非正常死亡疾病:打死10人,打后致死的107人,打后的76人,打成残废的92人,关心不够病死283人,长期重病432人。

(八)领导班子:公社6个党委书记,烂掉3人;大队24个总支书记,烂掉11人;大队148个总支委员,烂掉77人。

(九)思想发动程度:原有177个生产队,通过扎根串联发动的154个,占87%,通过会议发动或依靠原有班子的23个,占13%。

原有827个生产小队,通过扎根串联发动的702个,占85%;通过会议或依靠原有班子的124个,占15%。领导班子:公社6个党委书记,烂掉3人;大队24个总支书记,烂掉11人;大队148个总支委员,烂掉77人。

(十)作法检查:原有177个生产队,通过扎根串联发动的154个,占87%,通过会议发动或依靠原有班子的23个,占13%。

原有827个生产小队,通过扎根串联发动的702个,占85%;通过会议或依靠原有班子的124个,占15%。

(十一)串联发动面:全社应发动成年社员28480人,已串联发动24003人,占84%,原有基层干部4076人,串联进来3079人,占75%;

原有905人,串联进来693人,占76%。

(十二)揭发干部挪用:共揭发1382个干部贪污54525元,挪用21117元,利用职权借支9855元,混水摸鱼多占多吃19497元,合计金额104994元,每人平均76元,其中光贪污一笔,每人平均40元。

376个大队干部单独统计,有贪污挪用的195人,计贪污21132元,挪用7038元,利用职权借支4337元,合计金额41356元,每人平均达210元,其中光贪污一笔每人平均108元。

(十三)“共产风”破坏损失帐:

房屋:原有53106间,损坏16216间,占30.5%。

家俱:原有256544件,损坏丢失63429件,占24.7%。

家具:原有189090件,损坏85420件,占45.2%。

此外,死亡耕牛327头,荒芜土地6120亩,乱杀牲猪1161头,乱杀鸡鸭7507只,乱砍树木楠竹158万根。

(十四)三年家具损失

船;原有22只,损失9只,占40.9%。扮桶:原有5722张,损失1812张,占31.7%

犁:原有10142架,损失3872架,占38.1%晒罩:原有19688床,损失133953张,占68%

耙:原有5205架,损失1728架,占33.2%箩筐:原有30583担,损失15622担,占50%

水车:原有3671架,损失1176架,占32%锄头:原有28864把,损失10877担,占37.7%

土车:原有5364张,损失2702张,占50.4%耙头:原有21723把,损失8165把,占37.6%

蒲滚:原有2323架,损失772架,占33.2%其它:原有52709件,损失2427件,占46.1%

(十五)劳动力情况

1959年冬,全社出工人数31547人,在家搞生产的2695人,占9%。

1960年夏,全社出工人数31547人,在家搞的16569人,占53%。

1960年10月,全社出工人数30526人,在家搞农业生产的22661人,占74%。

整社以来,公社部门、单位下放劳力464人,占原有劳力823人的56%,大队猪场、队

(十六)处理平调现金兑付调查办企业下放劳力1595人,占原有劳力4435

人的36%,使搞农业生产的啬到24720人,占出口总数30526人的81%。

据122个生产队统计,1056户原有7272户,占69%,得现金57242元,每户平均7.9元。

三部分人7045户,得钱的4847户,占69%,得钱37102元,每户平均706元。

两个上中农2348户,得钱的1700户,占72%,得钱13769元,每户平均8.1元。

地主富农700户,得钱的1429户,占61%,得钱2398元,每户平均5.6元。

其它成分474户,得钱的296户,占62%,得钱1320元,每户平均4.4元。

通过这份统计表,我们大致可以得出双凫铺造成恶果的一些数字概念。

下面让我们更深入地看一看,宁乡县当年发生的骇人听闻的事件吧。

3.6 花明楼事件

共和国主席刘少奇的故居,就在宁乡县花明楼公社炭子冲。公社化后,中共宁乡县委对花明楼公社非常重视,1959年初纠风整社暴露出花明楼公社干部违法乱纪,强迫命令问题后,县委决定由县委副书记胡仁钦亲自兼任公社党委书记。

胡仁钦,宁乡县本乡本土人。1961年反“五风”中,社员曾给他贴出这样一张大字报:“工作起来象戏子,男盗女娼象婊子,上级来了象孙子,看见下级象老子,对待社员象刀子,提起粮食象鬼子。”

刘少奇故乡的父老乡亲们,落在这样的干部手里,哪里还有好日子?

1960年下半年整风整社运动,花明楼公社社员们开始逐渐胆子大起来,不断向县委、工作队甚至向省委和中央反映花明楼公社人口大量死亡、患病、逃荒要饭,土地大量抛荒,干部“五风”严重等情况。中共宁乡县委派出工作队蹲点调查处理。因涉及刘少奇的故乡,中共省委和益阳地委十分重视,至1962年10月,省地委工作队先后进驻花明楼公社的5个大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经过调查取证,鉴于花明楼公社发生大量严重问题,故县委将之定性为“花明楼事件”。

1961,中共宁乡县委奉益阳地委之令,专题作出《关于花明楼事件向地委的报告》。《报告》向历史与后人这样描述了当年发生的惨景——

地委:

花明楼公社的问题,通过三整运动的全面揭发,完全属于坏人当道,加上天灾,造成生产、生活水平大大降低的三类公社。现将问题的真实情况报告于下:

1959年4月以前,该社‘共产风’虽然一再在刮,但干部的作风仍是民主的,干群关系也较密切,群众的生活已逐步得到改善,各项工作也确在全县范围内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作用。后来对于成绩的认识过于夸大。尤其是1959年5月胡仁钦任公社党委书记以来,‘共产风’不仅没有得到制止,就是中央反对‘一平二调’的指示在那里根本没有贯彻执行。十月倾后,‘五风’更为严重。以胡仁钦为首的一群坏人(敌人),歪曲党的政策,打击、排挤三部分人,进行了一系列的破坏活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及精神面貌遭受了严重的摧残,问题是严重的。

以残害人命、吊打群众为主的违法乱纪事件,是从1959年10月起,一直持续到1960年6月三反时才停止。全社作业组管理员以上的4779个干部中,打人的有1409人,占29.4%,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打人的占30%以上,其打人的手段有30多种。被打的群众4226人,三部分人2019人,47.7%,当场打死的10人,打后致死的61人,打后自杀和斗争、辩论后自杀的212人,打成残废的92人,打后受伤吃药的384人。被非法捆绑的381人,被罚跪的1299人,停餐扣饭的6158人,被罚款的4万多人。由于人民群众在肉体上、精神上、政治上、经济上遭到了坏人的摧残,又加上天灾,因此,带来了严重的恶果。首先是生产、生活水平大大下降。粮食总产量由59年5357万斤,亩产523斤,60年下降为2979万斤,亩产308斤,减产44%。存栏牲猪58年年底为12106头,到61年3月止只有2564头。全社可分的收入59年为727万元,60年减到315万元。每人平均可分配的纯收入为27.4元,比59年减少收入58.8%。社员的口粮,58年每人平均510斤,59年402斤,60年减少到273斤,还有6573户拿不回口粮(占总户数的44.1%)。其次是死亡、疾病、外流的人增多,59年死亡的人912个,外流的931个,60年死亡的2089个,外流的936个。两年来经常生病的1876人,占总人口的31%,整风整社开展后还有6000多病人,其中劳动力占到20%,还有外流后未归的653人。再次是耕牛一年年减少,荒田荒土4000多亩。全社30个大队,三类大队20个,占66.6%,二类大队8个,占26.6%,一类大队2个,占6.6%;178个生产队,三类队87个,占48.8%,二类队58个,占32.5%,一类队33个,占18.5%。

《报告》从五个方面归纳了“花明楼事件”中胡仁钦的恶行罪状:

第一、违法乱纪,打人死人。在1959年10月“反右倾”斗争中,胡仁钦还专门召开公社党委会议,研究打人办法,提出“打人要不见血,要象斗争程旭华一样,用矮凳子揍,拿砖头砸,要打的落实,又不现形。”果然,钱塘湾大队的总支委员李德仁,在斗争贫农刘胜青时,一扁担打出了脑浆,还说他过去不老实,又在死尸上加打几扁担。农场的总支书记黎广云,在斗争廖德生时,给廖灌屎,还逼着廖的儿子和爱人去灌。灌不进,就用火钳撬开嘴巴灌,灌后20多天廖就死了。

第二,打击好人,排挤贫农。凡是那些主持正义,工作扎实,执行党的政策,反对讲假话,反对违法乱纪的好同志,好党员,就要遭到他们的所谓的‘右倾’、‘反党’、反领导的罪名,给予无情的打击和残酷的斗争。如59年公社380多名党员的反右倾斗争大会,42人被斗,个个挨打,真正犯有程度不同的右倾错误的只有7个,其余的33个都被胡仁钦等带上了‘反右倾’的罪名。如总支书记戴新民、王桥山,因报实了产量,说他们是‘右倾分子’,斗争时就扯头发、揪耳朵、罚跪,直到逼着他们承认自己所编造的假数字后才止。59年胡仁钦要平调花钢的机器,干部黄菊初执行了地委的指示,不肯他调,胡恼恨在心,和杜少才、王定国等商议后,给黄带上了‘反领导’的帽子,在反右倾斗争中三次斗打,黄穿的一件衬衣打烂了还不罢休,直到打烂皮肉血染衬衣而止。59年、60年两年胡仁钦在13户的罗家塘食堂办重点。60年11月斗争贫农龙运丰,由桌子上打倒在桌子下,拖上去又打,总结时还说:‘斗得好,斗志强,这号家伙以后还要狠狠的斗’。在该食堂两年重点的结果,调换了作业组长17个,挤走贫农8户,剩下两条扁担、三担苑箕、五把锄头、八部蓑衣、四个斗笠、两担箩筐。

第三、十大建筑搞得人财两空。60年胡仁钦决定修‘二十里猪场’,打电话给杜少才,杜提出还可以搞大点,修个25里猪场域。胡夸张说:‘杜猛子有干劲,我说搞猪场,他说搞猪城呀!’这一建筑用去劳动日54000多个,拆民房1994间,占用水田和旱土3334亩,还有什么‘水上凉亭’、‘山上凉亭’、‘万人礼堂’、‘绿化公路’、兴建公社‘办公楼’、开‘花果山’、修‘环山马路’、‘新居民点’和‘跃进桥’等等。两年多来共拆民房20605间,占用15824间,合计平调各项实物为24811.38元,每人平均劳动日35个,平均人民币42.3元。

第五、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胡仁钦一贯是弄虚作假,耍两面派手法的伪君子。胡经常在县委和一书记会上说:‘如何贯彻阶级政策和坚持群众路线’的长篇理论,上述事实证明是多方进行破坏。这次活动中揭发,头上戴的大烂斗笠,是胡故意把顶搞掉,弄成破烂的样子,这足以说明了胡仁钦灵魂深处的剥削阶级的丑恶本质。59年花明楼公社的产量本来亩产只有521斤,却虚报为1201斤。省委苏秘书长来检查,自己躲开不见面,安排王定国昼夜召开电话会布置数字,王怕秘书听见,先把窗户关上,用报纸糊好,还不放心,又布置干部到门边放哨,还布置各部门取掉门牌,免得查问时失口而露马脚,并布置下放劳动锻炼的干部陶茂华假装农民,向秘书长汇报。由于他们贯用两面派手法,两年来一直骗得‘红旗公社’、‘一类公社’的称号。

县委在汇报中检讨说,“花明楼的问题和县委的官僚主义是分不开的。首先,对胡仁钦的本质,没有看破,对胡仁钦的政治态度,没有作进一步的考察了解,被假相所迷惑,并寄予了一定的信任,这说明我们的政治警觉不高,阶级警惕麻痹。其次,过去也很少派人下去作深入的调查研究,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加以纠正。因此,1959年的‘千斤丰产公社’,曾信以为真的专门出过小册子,介绍‘粮食翻一翻的经验’。冬天的开荒运动本来只有1440亩,胡仁钦捏造3.6万亩,也在那里开过现场会插‘红旗’。群众对于胡仁钦等一群坏人坏事的检举、控告,没有及时派人下去检查。”

对于县委的指控,胡仁钦是满口认帐,检讨不迭,自责自骂,痛哭流涕。

对花明楼事件,省委和地委都先后给予指示,刘少奇回宁乡后,又要求县委要安排好生产,解决生活困难。县委也先后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并给予一些违法乱纪的干部相应处分。1961年5月,县委第一书记李学良也调离宁乡。

然而,被定性为“私人当道,阶级敌人篡权”的胡仁钦,却出人意外的保了下来,在宁乡县委书记职务上,一直留任1964年7月,而在其它地方,一些象胡仁钦这样定性的“阶级敌人”、“坏分子”的干部,其中不少人被开除党籍或职务,逮捕、判刑,直至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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