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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还记得那些走街串巷弹棉花的人吗?

2018年05月20日 10:01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 故纸故事 作者: 孙陇

小时候住在铁路大院,经常能听到“磨剪子嘞戗菜刀”的声音,还有十分美妙的蹦爆米花的“嘭”,再印象深的就是“duang,duang,……duang”的弹的声音。那个年代都比较穷,买床被子不容易,所以每家的被子都是有年头了,时间久了,棉胎就结板不保暖了,因此,当听到“duang,duang,……duang”的弹棉花声,许多人就把家里的棉胎抱出来,让弹棉花的人重新加工一下,把已经结板的棉胎弹开,经过加工的棉胎柔软、萱和,保暖效果犹如新的一样。这些弹棉花的人三五人一组,走街串巷,给人们送去温暖,但他们背后却有着人们不知的困苦处境。

中国,有大量的农民除了会种地之外,还掌握其他一些像弹棉花一类的手艺,有一定技术专长,利用农闲时间或常年走街串乡、从事手艺和劳务性活动,这是长期以来存在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他们一方面满足了人们的生活需要,另一方面也用自己的手艺挣到了养家糊口的钱。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这样的行为被禁止,1968年元月十八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打击反革命经济主义和投机倒把活动的通知》要求“坚决取缔无证商贩和无证个体手工业户。农村、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一律不准经营商业。”在通知的要求之下,各地严格执行,取缔这样的经济行为,把这些人当做“单干副业”,有时会上纲上线到走资本主义道路。一九七零年三月底石首县大垸区“打击投机倒把领导小组”就抓获了一行来自浙江的弹棉花的人,对他们进行了审查。以下是对其中一人的询问笔录的一部分:

【询问笔录

问:你是?

答:潘新平,男,24岁,贫农成份,农民出身,现在浙江省永嘉县区口公社塘湾大队。

问:什么时候出家?搞什么?一路几人?

答:69年12月份,出外弹絮,一共八个人,姓郑三个,两个姓胡的,姓潘四人。(原文如此。笔者注:明明是九人,还是记错了?)

问:这六个人是否一路出来?

答:这几个是同组的,一路出来的。(组长郑步明)

问:你是什么时候遇到他们的?

答:是在武汉大轮船码头遇到的,是哪一天遇到的记不清了,大概有十来天了。

问:你把你出来的时间交待一下,具体地址?

答:从家出来,先到温州一天一夜,后到上海两天一夜,从上海到武汉,从汉口到河南个把月时间,主要是弹絮。从塘河又到湖北随县弹了三天,云梦到汉口,从汉口到×关,在×关搞到大概本月十几号搭下水到汉口,在汉口遇到了郑步明他们,后又返回沙滩子。

问:你的证明呢?

答:我寄回家了,因没有用了,开新店要老证明换,这我写信给他帮我带出来的。

问:你为什么又来了?

答:家乡田少,劳力多,在生活上困难,在外面搞到钱未交队里,准备再搞一段时间,农忙时再回去。

问:你们怎样交产?

答:每月交26元,1.5元一个工,如果搞不到了跟队里讲清,相信可以少交。

问:你准备怎么做?

答:还是回去好,在外面不行,生活苦点怎么也比在外面好,自己还是想回去,就是因为没有钱,现在不回去不行了,要响应毛主席的号召:抓革命,促生产。】

这个询问笔录,给我们提供了几点信息:首先,这些弹棉花的人确实很辛苦,就拿被询问者潘新平来说,自一九六九年十二月从老家永嘉县出来后历经多个省份,辗转多地,一路“弹”过去,风餐露宿,让人唏嘘;其次,如此艰苦的弹棉花生计,在他看来还是比家里要好,“在外面不行,生活苦点怎么也比在外面好”,当时的农村贫穷的生活状况可想而知;第三,他们这一组出来的人是开具了证明,也就是说是当地政府允许的。因地少人多,生活困难,在那个年代不少地方采取了变相的发展副业的办法,即组织本村本队的人外出劳动,开具证明,通知沿途各地放行,并证明他们的行为是组织行为,不是“单干”,而回报是要上交所得的部分收入,询问笔录中潘新平所说每月上交26元的标准在当时已经是相当高了。

在同份资料中还收有一封外出劳务人的家书,这封家书也说明了外出劳务是需要上交部分收入的,否则后果很严重,将被扣除口粮:

【亲爱的建益弟,你好!

你发给我的来信,我已经收到内(?并)知道一切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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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外工作一切顺利,精神愉快,一切平安。

弟,关于你说这次在戒严的主要的手续问题,我前天到公社大队都办好,才今天到县里办理手续给你。

关于你出去主要是队里搞副业,但是近月你还(未)汇币给队中,队长同社员反映,希要快点准备钱汇给队中,免得队中意见,队里说,如果你把币还不快点汇给队中,全家粮食都不给你吃。我看来情况你要快点汇币给队里,上交后可以分粮食吃,希你收到这封信,干(赶)快作到。

另,你在外要主意(注意)要节约用币,保重自己的身体。

家里大小身体好,希你勿掛念。

今年粮食收成很好,粮食够吃。

家中一切不必你胆(担)心。

祝你一切平安。

你哥上二月10日】

(注,因写信者文化程度不高,错别字很多,语句多有不通,个别地方笔者加以注释)

资料中还有对这组组长的询问笔录,因内容大体相同就不再展示了。大垸区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对此事也比较重视,一方面暂时扣留这些人,一方面打电报给永嘉县求证,资料中有电报原稿:

【电报

浙江永嘉革命生产组:

你组9702、9925是否介绍郑博民六人在外弹花现扣请查速电复大垸市场组】

(注,电报中的9702、9925应该是证明的编号)

最后的处理情况,资料上没有进一步说明,估计应该是永嘉县方面回电说明此证明是合法的,因此可能没有进一步的处理,如果他们没有证明,面对的可能是没收工具、罚款和遣送回原籍等处罚。潘新平几人是继续弹着棉花一路前行还是回乡参加农业生产,要看他们是否赚足了上交队里的钱了。

中国农村自五十年代开始的合作化运动之后,集体制的生产组织模式的弊端在人民公社时期就已经显现出来,一方面大锅饭式的生产方式无法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干多干少都一样,另一方面是将本来劳动很自由的农民死死地钉在了土地上,而身份上从属于集体,这样也就没有了自由劳动的权利,即使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有什么外出劳动还是必须要以集体的名义来进行,否则后果很严重。在某个国家的某个时期,其他自由就不说了,连自由劳动的权利都没……

这些即使持有合法外出劳动证明的弹棉花的人,他们一方面要为自己和家人的口粮而努力劳作,另一方面还要肩负着集体的责任为集体化的体制买单,他们手中的工具所发出的“duang,duang……duang”的声音是没有加特效的对贫困生活的哀鸣。

后附大垸区“打击投机倒把领导小组”所查获的另外一组弹棉花人的外出证明:

【证明

兹有我社红光大队五七工厂着派职工段明清、陈科平三人附带弹花机壹部,前往湖北石首、江北区等地加工,特此证明。敬希沿途及有关单位查验支持为荷。

祝毛主席万寿无疆!

南县中鱼口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70.2.23

集体副业并无投机,限期2个月. 南县中鱼口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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