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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初两起反对改革开放的“反标”案件

2018年10月21日 9:24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 故纸中的故事

作者: 孙陇

文革结束后,在中国实行了近三十年的路线也基本上宣告结束了,迎来了的一个新时代。在这样的一种历史转变过程中,伴随着一些新生事物出现,而长期受到极左路线影响的一些人,因各种原因,用老眼光来看待这些变化,他们感觉到江山变色,人民不再当家作主,于是反对改革开放,反对新的方针政策。

或许,这是在每一次的历史变革中都会出现的现象,持这种态度的人,位于权力机构的上层,被称为“保守派”或“顽固派”,而在民间,这些人会对新政策品头论足,更有甚者在不能够从正常渠道来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会采取写信、发传单、写标语等方式,来反对当时的各种政策,这些人一旦被追查,往往会被严肃处理,罪名仍然是极左路线最常见的“”罪名。

对于民间这样一个反对变革的群体,笔者曾经写过一篇《一起八十年代的反革命集团案》来介绍和分析他们,而文中所提到的这个所谓的反革命集团,就笔者来看是具有典型意义的。当然,由于各种因素,像类似这样的案例,很少会有资料出现在民间,因此,了解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社会出现的这股反改革开放的思潮是比较困难的,更谈不上去研究了,目前,估计绝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当时民间会有这样一种思潮的存在。

近期,笔者又收集到两个这样案例的零星材料,都是发生在八十年代初期,一起发生在山东,一起发生在江西,他们都被定义为“反动标语(或字迹)”案,材料虽然不多,但还是能够反映出一些问题。以下是一个案例材料的节选:

【一九八一年元月二十二日下午,接到博兴一中总务主任马××同志电话报称在博兴一中25级2班教室西山墙外的语录牌上发现有用白粉笔写的“心向毛党,不向邓一帮”的反动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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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电后县局即派员进行现场勘查,会同学校领导调查了解,又有20级1班高中学生岳××向老师反映在男厕所里也发现有反动字迹,经勘查在一中校园东边的男厕所里东墙上也有用白粉笔写的“实事求是,一分为二也有好处吧。”的字迹。通过现场勘查分析,认为与25级2班教室西山(墙)上的反动字迹是一人所为,一中的男学生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即以一中为重点,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工作。

查破工作开始后,在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县局领导亲自靠上,具体指挥,日夜奋战。在一中召开了各种座谈会,大讲党的政策,深入反动群众,调查了解,访问知情人等工作。此案由于抓的紧,行动快,在党的政策感召和知情人的检举下,作案分子李××于元月二十七日下午投案。

李××,男,现年18岁,学生成份,高中文化程度……现在英语二班学习(教室在一中)……该投案后,交待了厕所的字迹是自己在一个月前写的,25级2班教室西山墙上的字是下雪前两天(即元月二十一日)晚上下课回“五七”小学休息时写的。

该由于对精神学习不够,领会不深,在报纸上、电视上、电影上一些嘻嘻哈哈的镜头,妇女穿高跟鞋,二十多岁的人穿裙子、穿洋裤、洋褂是现掌权人搞的。学习辩证法后认为“四人帮”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也做了所谓的一点“好事”,所以对他们要“一分为二”;从报纸上看苏联、越南在边境上的武装挑衅活动,中美关系紧张,日本在中国开采资源,以前我国科学技术落后,外国不敢欺负我们,现在我们科学技术提高了,而他们还敢欺负我们;刘少奇同志的问题是毛主席当时参加决定的,而现在也为刘少奇同志平了反等等,这些都认为是现在掌权人搞的不好。通过批评教育,该自己也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所犯错误对不起党和人民对自己的培养和教育。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对李××的作为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认为该由于对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不好,领会不深,平时又缺乏道德纪律教育,对社会上的新情况无有正确的认识,这是所犯错误的主要原因。经向县委领导汇报,认为李××的问题,属于思想认识上的错误,构不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由县教育局作其他处理。

当否,请指示。

博兴县公安局

1981年2月17日】

(摘录于博兴县公安局《关于博兴一中反动字迹案调查情况即处理意见的报告》)

就这个案例来看,李××的思想还停留在极左路线时期,判断事情的好坏还以毛的决定为依据,不看社会的进步,还迷信以前报纸上所宣扬的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的论断,盲目地对抗整个世界,从所谓的强硬的外交辞令中找到民族自豪感,反对“掌权者”所做的变革。按理说,一个十八岁的学生最能够接受新思想、新变革的,但他却持有如此保守的观念,估计会有许多个人因素,因只有这一份资料,所以无法进一步探究其中具体的原因。

李××仅仅在学校内写了两条这样的“反动字迹”,影响不大,且又是个学生,因此没有对他进行司法处理,而是叫教育部门来教育他。而本文所展示的第二个案例则动静很大:

【一九八一年二月七日早晨七时三十五分,会昌一中副校长吴××同志来电称:“在县人民医院门口围墙上发现有毛笔、墨汁书写的反动标语。”我局接到报案后,一方面通过电话向地区公安处汇报,另方面迅速组织力量勘察现场。

现场位于县人民医院门口围墙至县敬老院三叉路口水泥杆止三华里范围的公路两旁,其中十处地方共发现反标十八条,三百二十余字。最大的字达43×30公分,一般的都有15×20公分大小;字的最高点206公分,最低点48公分,落款“人民革命军宣”、“人民革命军总部”。反标内容主要针对当时中央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决定(即中央〈81〉4号文件精神)进行反革命煽动;反对三中全会以来我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反对审判“四人帮”;叫嚣要争民主,争自由,推翻我党的领导;反对邓小平同志。是一起重大反革命标语案。】

(摘录于会昌县公安局政保科《关于八一“二七”重大反标案的破案报告》,1983年6月4日)

在三华里长的街道上写了十八条标语,字迹还很大,内容还很“反动”,虽然没有其他旁证来证明这件事情的影响,但这个阵势想必会轰动整个会昌县城,震惊整个赣南地区。如此严重的政治事件,专政机关成立了三十五人组成的专案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始进行调查,据这份报告上所罗列的数据称:在这期间,通过内查外调,全面调查摸底,为侦破此案审查了142个单位,19235人……收集了大量的情况和文字材料。

但有意思的是,这么大规模的调查、审核,却没有发现写“反动标语”的嫌疑人,被当地命名为“二七”重大反标案件没有在短时间内破案,成为了悬案。两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专政机关发现了嫌疑人:

【一九八三年四月六日,南昌铁路局福建永安车辆段工会主席老冯等二同志,来我县调查了解该单位职工曾××(住会昌城郊)的家庭纠纷情况。主管政保工作的副局长李××同志因工作关系参与了接待,看了他们带来曾写给组织上的信二封,发现其文字与八一年我县发生的“二七”重大反标案的文字很相似,遂引起怀疑。于是,将信件交给了政保科,经研究决定,对曾××认真地进行审查……经公安处文检技术员刘××同志检验鉴定,已结论“二七”反标案是曾××书写。在此基础上,通过慎密的布置,由公安处钟科长主持,于四月二十七日对曾××开展了突审,经过两昼夜短兵相接的审问,终于使其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根据报告上所说,曾××是退伍军人,1976年参军,在部队期间,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1980年退伍时未分配工作,1981年3月,顶替其父去南昌铁路局工作(笔者注:有过顶替政策是八十年代为安置大量的社会待业青年所采取的一项政策,父母在国营单位工作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把编制留给自己的孩子)。报告上提到:

【该曾在部队时,于一九七九年参加过对越自卫保卫战,由于他未抱正确态度对待入伍,自命不凡,希望能干出一番“事业”来,结果事与愿违,到头来既没有提到干,也没有入到党,还是回家务农。因此对没有分配工作非常不满,认为城市的有安排工作,农村的不能安排工作……是不合理的。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故而产生了犯罪的念头。】

如果说李××写“反动字迹”是认识问题的话,曾××写“反动标语”除了认识问题外,还有很大的个人的具体因素在里面,从个人遭遇到不公,进而对新政策不满,最后通过写标语来发泄出对政权的不满。虽然在报告中没有提到他写的标语的具体内容,但从介绍的大体内容上看,他不是单纯的反新政策,而是对整个政权都反对。他的反标内容可能更激进点、更“反动”点。

最后,会昌县公安局向上级部门提出“拟将罪犯曾××逮捕法办”的建议,至于后面曾××被判几年徒刑就不知道了。

以上两个案例发生在八十年代初,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一部分人对改革开放政策的一种态度,如果说,因为长期受到极左思想的影响,在变革面前还一下子转不过来弯的话,是有情可原的,毕竟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思想进一步解放,这些人终究会改变看法,支持改革的。

但不可思议的是,在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的今天,居然有一些人反对改革开放,否定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的积极而进步的变化,怀念极左时代,甚至歌颂给中国带来巨大灾难的文革运动,仔细分析一下以上两个案例的内容,特别是李××的认识与当今这些人的认识也相差不了多少。

改革开放是否好,其实历史早已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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