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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制教育所”的罪恶(下)

2017年04月20日 16:01 PDF版 分享转发

(接上文)

三、案例

(一) 企业家吴白梅被下毒迫害致死

吴白梅女士,佛山乐从国际家私城香迪总部总经理,拥有好几家实体企业。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吴女士被恶人绑架到三水市。当时她先生想提前要她回家,不法人员说她跟几个省都有联络,属于中央直管,他们地方做不了主。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吴白梅被释放回家,二十九日便离奇死亡,遗体嘴唇发紫,手指甲盖发紫,肚子胀的老高。

吴白梅女士被释放回家时,脸色苍白,二十八日吴白梅感觉胸口痛,当时也没当回事,二十九日她跟她先生去超市买东西,突然感觉两腿发软,抬不起来,她对先生说:“我感觉好象不行了。”随即就昏迷过去了。她先生马上送去抢救,就再也没醒过来。吴白梅女士大约当天晚上九点多钟不幸离世。医院诊断是心肌梗塞死亡,可她身体一直非常健康,从没听说她有什么病。

吴白梅临终时只有四十八岁,她的老母亲已八十多岁了,身体健康,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欲绝。三水班又制造了一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

(二) 吴玉韫遭下毒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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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玉韫,江门市一中退休教师,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四日,第三次被劫持到三水洗脑班迫害,三水洗脑班种种酷刑也无法改变她时,竟然丧心病狂地在她的饭中下毒,吴玉韫体内毒性发作,痛苦万分,警察不是安排治疗,居然是安排隔壁房间坚定的学员到吴玉韫房间,设局让她们目睹她中毒发作的痛苦惨状,恐吓其他转化。杨惠慈就是其中目击证人之一。

吴玉韫在三水洗脑班遭下毒后,出现严重的疾病,被送回家中监视治疗,二零零四年九月含冤离世。

(三)杨雪琴被迫害致死

省交通厅六旬退休老干部、学员杨雪琴于二零零二年八月遭单位绑架,被拘禁在三水洗脑班,受到非人折磨,经常被十几个人围攻,强制灌输恶党迫害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几天几夜不许睡觉罚站,欲图使杨雪琴在被折磨得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转化”,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二年九、十月间被迫害致死。

具体死因至今还没有公开,据明慧网记者调查,广东省交通厅老干部处的人员称,杨雪琴是“九至十月份死的,是突发性脑血管意外”,而广东省610办公室一男性官员则称,杨雪琴是“绝食死的,送到医院来不及抢救了”,他并称杨雪琴没有被绑架,是“单位送去教育学习班学习”,但该官员并没有解释杨雪琴既然只是去学习为什么要绝食,也没有解释绝食并不是急症为什么来不及抢救。

(四)汪子善被关押骚扰恐吓 母亲含冤离世

二零零三年初,广州公安厅“610办公室”袁永忠,以买保险的名义将法轮功学员汪子善从住所骗出,并布下陷阱再次将他绑架,又对他非法劳教三年,还送至臭名昭著的三水迫害。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八日本是他回家的日子,但是恶人们对他仍不放过,劳教所串通广东顺德610于十七日就将汪子善非法转移至省法制所继续洗脑迫害。明慧网持续跟踪报道《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三水劳教所设立集中营野蛮折磨法轮功学员》、《广东610非法延长关押再撒谎 汪子善家人继续要人》和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八日、二十日、二十二日的《大陆综合消息》。

由于他家人出面要人、明慧网及时曝光和海内外正义人士的关注,一个月后汪子善终于重获自由,回到亲人身边。但是当局却对他家人恼羞成怒,广东省610、顺德610、韶关610串通一气,经常上门骚扰和恐吓,导致其母亲邓运兰身心失常不久就含冤离世(见【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广东韶关邓运兰含冤离世》)。

四、八旬母亲血泪上书

儿行千里母担忧,三水洗脑班恶名远扬,当子女被非法禁锢在三水洗脑班,隔绝音讯,恣意强制迫害,母亲们唯有以泪洗脸。试问天下谁没有父母,将心比心,三水洗脑班的凶徒于心何忍。

原广东南海中国银行副行长何志贞被绑架到三水洗脑班迫害,八十六岁的老母亲泣血上书:

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将至,在这万家团圆的日子里,我更思念我的女儿何志贞,念之哀从心来。

我的女儿何志贞,现年五十九岁,原是广东南海中国银行的副行长,她为人正直善良,慷慨大方。志贞从一九九九年起修炼法轮大法,我亲眼目睹了她炼功后身体变得健康和思想道德提高的全过程,她努力实践真、善、忍,在单位,她廉洁奉公、两袖清风,对员工极其关心照顾;在家庭,对老人,她极尽孝思,关怀备至;对晚辈,她极尽关爱;对朋友,她义薄云天,她高尚的人格,令人感动,有口皆碑。知女莫若母,我以我的生命和尊严向你们担保,她学了法轮功的的确确是在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好人。

就是这样一个好女儿,只因坚持法轮大法的信念,就被多次绑架、关押、强制洗脑。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佛山610入屋绑架至市办的洗脑班迫害;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八时多,被恶警撬烂房门,强行将她绑架到省法制所进行强制洗脑。如今,志贞又被你们绑架迫害。

所谓的“学习班”,实际上是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强制洗脑的场所。我的四女儿何志维,就是多次被绑架关押在这些洗脑班,不让睡觉、强迫看录像、受尽凌虐、折磨、人格侮辱、肉体摧残。目的是强迫修炼人放弃信仰,而这么好的人,你们究竟要把她们“转化”到哪里去?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一个八十六岁的老太婆,年老体弱,时时要人照顾,思念爱女回家,我尊重女儿的信仰,我以我的心和眼相信我女儿没犯法,相反,你们却是在执法犯法。

我期望正义得到伸张,还民公道,放回我女儿何志贞。

何志贞的母亲
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

二零一七年一月份,茂名市电白区二十五岁的吴朝棋看到广州市天河公园附近有诽谤、污蔑法轮功的宣传栏,为了让世人了解法轮功真相得福报,他粘贴法轮功真相,被广州市天园派出所绑架到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关押三十天后,无条件释放,却被电白区“610”劫持到广东省法制教育所(广东省三水洗脑班),母亲为吴朝棋委托律师后,三水洗脑班李俊健 警号为4470021、古长青警号为4470034、郑×× 警号为4470040 的三个工作人员非法阻止律师会见。无奈之下,母亲控告三水洗脑班非法拘禁罪(详见附件五《控告信》)

《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水洗脑班随意绑架迫害,手段残忍隐蔽,致伤致残致死,严重的犯法犯罪,在中共体制下不负一丝责任,反而是各种褒奖。三水洗脑班,从二零零一年开始成立到二零一七年,已经有十七年的迫害罪恶历史,目前还劫持着六位广东省各地的法轮功女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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