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前夕,人权捍卫者赵振甲被收监判刑一年(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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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赵振甲因营救黑监狱访民被捕、劳教,劳教解除后,很快又被抓。这是劳教释放后拍照:
2017年10月12日下午,人权捍卫者赵振甲被辽宁当地警方以协商解决上访问题为由,诱骗至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随即,宣布对赵振甲予以逮捕收监(附图)。
2017年10月13日上午,抚顺市新抚区法院通知赵振甲家属领取判决书(附图),告知赵振甲被判刑一年。
据悉,赵振甲本次判刑,系因其发起反截访联署活动要求改革中国大陆信访制度而被控以“寻衅滋事”罪。2017年2月9日,抚顺市公安局驻京办事处及当地信访办工作人员将赵振甲截回,并赤裸裸干涉司法办案,明确要求检察院、法院对赵振甲轻刑快判。随后,当地公检法开启“高效”办案程序:2017年2月10日,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宣布对赵振甲行政拘留十日;拘留期满,2月20日,赵振甲被直接转为刑事拘留;2月24日,赵振甲被批准逮捕;2月28日,赵振甲被移送新抚区检察院;3月7日,赵振甲被起诉至新抚区法院。直到马纲权律师介入,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当地公检法才不得不放慢速度。2017年7月7日,赵振甲被变更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
视频:2012年1月,赵振甲等解救黑监狱访民
2017年8月11日,赵振甲的案件第一次开庭。开完庭后,新抚区检察院又于2017年8月30日变更起诉,增加了前科累犯内容。2017年9月21日,案件再次开庭审理。根据本次判决书,新抚区检察院指控赵振甲的犯罪事实共四起:2016年4月1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5号附近非法集会、扰乱社会秩序;2017年1月26日在北京上访期间扬言到国家领导人住处放鞭炮;2017年2月1日在北京中南海周边上访;2017年2月7日在敌对网站《新唐人网》发文煽动组织“反截访”签名活动。对四起犯罪事实的指控,尽管律师都作无罪辩护,但法院最终只采纳了部分辩护观点,仅认定其中的两起犯罪事实不能成立,即对指控2017年1月26日在北京上访期间扬言到国家领导人住处放鞭炮及2017年2月7日在敌对网站《新唐人网》发文煽动组织“反截访”签名活动的犯罪事实,法院认为证据不足。
赵振甲被监视居住期间,当地公安机关不断劝说其弃访息讼,遭拒后再次威胁把他送进监狱。
赵振甲,现年67岁,人权捍卫者,曾因反对文化大革命,被沈阳市中院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85年被改判无罪。因平反政策未落实,赵振甲多次上访并被劳教:2000年4月被劳教三年、2008年5月被劳教一年半。2012年,赵振甲因参加组织“访民春晚”、营救被关押黑监狱的访民等活动,被北京市劳教委劳教一年半。2014年,赵振甲又因参加追悼赵紫阳、纪念“六四”活动,再次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刑一年十个月。
目前,赵振甲被羁押于抚顺市第一看守所,并已经提起上诉。
[来源: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