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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上午,涉“709案”的人权律师江天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湖南长沙中院开庭宣判。江天勇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江天勇当庭表示不上诉。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在宣判后发表声明,表示无法想象丈夫在怎样的酷刑和威胁下“被认罪”和不上诉,并表示“绝不接受”、“绝不认可”判决结果。江天勇旅居美国的妻子金变玲来为您介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