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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维权人士张昆获刑两年半

2019年05月07日 22:34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民生观察,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本网获悉,维权人士一案,于2019年5月5日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宣判,张昆一审获刑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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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昆,1987年9月27日出生,江苏省徐州市人,新公民运动参与者,民主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

曾因宣传宪政民主、参与新公民运动,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声援“南方周末事件”,到黑龙江声援唐吉田律师及前往河南声援“南乐教案”等公民维权行动,遭到打压迫害。

2013年1月张昆因发起“呼吁官员公示财产的公民之旅”活动,被关押在徐州市看守所两个月,受到殴打等虐待;2014年2月被关进精神病院一个月后,当局又以监视居住一年的形式变相剥夺其人身自由;2015年六四前夕,张昆等人在街头举牌再次要求官员公示财产,5月24日被徐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被以相同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关押在彭城监狱,直到2016年4月8日刑满获释。

张昆获释后仍坚持参与公民维权活动,并在网上揭露自己被非法抓捕关押滥施酷刑的经历,2017年5月27日徐州警方再次将张昆抓捕,指控其涉嫌“寻衅滋事”。警方以言治罪对张昆进行打击报复,其执法的合理性受到广泛质疑,张昆被抓捕后得到网友们的关注和声援。

2018年6月7日,张昆案法庭原定的开庭突改为庭前会议。会议主要是排除非法证据,以便庭审能够顺利进行等事宜。起诉中主要指控张昆发布的关于两个控诉遭受酷刑的视频及一些文章包括受到的酷刑虐待。

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分,张昆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过程中,张昆指出自己在服刑期间受到了酷刑,而检方则举证不存在酷刑。对此,两位辩护律师从检方极力掩盖事实的证据中,找到了张昆服刑的彭城监狱存在酷刑的蛛丝马迹。之后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律师提出主张,希望本次庭审不是最后的庭审,希望再审时法庭查清事实,并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在查清是否存在监狱酷刑、虐囚等问题的基础上,给张昆作出公正的判决,早日还他自由。

在辩论阶段,张昆发表了自我辩护观点,讲述了他的个人经历及对社会、司法、政治等方面的看法、观点,以及无罪的理由,最后他说他将坚持做公民。虽然在张昆自由辩护期间,审判长多次打断张昆的自我辩护,但总体还是保障了他的权利,让他最终发表了全部的观点。

2019年5月5日张昆寻衅滋事案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宣判,张昆一审获刑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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