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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起诉腾讯无故永久封号

2019年06月13日 23:19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民生观察,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2018710日,公司以无中生有的理由将“臧启玉律师”zqyls333)永久封禁。

涉嫌违规文章名字为《历史的先声读完我泪流满面》,此公众号从来没有正式发表过这篇文章,而且这篇违规文章竟然是新华日报刊发的文章,所有内容均为毛泽东的理论。经过认真审查,臧启玉律师向腾讯公司进行申诉。

首先表明这篇文章原始来源自国内知名公众号“首席法律顾问”,而且在目前也正在发表,阅读量较大。其次表明,这篇文章全文是新华日报的刊发内容。

最后表明此公众号粉丝多,多是教育话题,优质原创文章多,永久封杀是文化损失。

但是腾讯公司没有通过审核,估计腾讯根本就没有人审核,而是机器人自动回复。

臧启玉律师表示,“我给腾讯总部、、马化腾写去多封沟通信件。第一封信件收到后,腾讯总部来电话给我回复:经查找,找不到涉嫌的违规文章,答复研究后回复。

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后续回复。其后多次信件腾讯总部收到后都不再给任何回复。朋友们帮助多方联系到腾讯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皆在向我询问情况后,告知因查不到违规文章而无法解封。这是一个死结。

我多次向腾讯公司表态,只要恢复公众号,愿意将近三年来转载的所有文章全部删除,只保留原创的一些回忆录和人生感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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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次的沟通仍无任何答复的情况下,臧启玉律师只好将腾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其“臧启玉律师”并保持正常运营。

 

附:民事起诉状

原告:臧启玉(个人信息略)

被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503270924

住所:深圳福田区赛格科技园2栋东403

联系地址:深圳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法务部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电话:075586013388

诉讼请求:

1、恢复原告的微信公众号“臧启玉律师”(ID:zqyls333)并保持正常运营。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8710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我们公众号的一篇文章《——读完我泪流满面》“经用户投诉并经平台审核确认,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已被永久封号”为由,将微信公众号“臧启玉律师(ID:zqyls333)”永远封禁。

我经过认真调查认为:

1、我们公众号710日前后从未有正式发表过《历史的先声读完我泪流满面》这篇文章,从始至终也没有正式发表过这篇文章。发表文章历史记录可以证明,因此处罚没有事实依据,公众号不构成事实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造成事实上的后果。腾讯对公众号永久封禁于法无据。

2、文章《历史的先声读完我泪流满面》目前这篇文章是来源于我国权威媒体《新华日报》,至今在其它微信公众号上依然长期存在而且阅读量较大。单独对“臧启玉律师”公众号永久封禁不合理。

3、文章《历史的先声读完我泪流满面》没有正式发表,怎么会有用户投诉?永远封禁的理由为莫须有。

公众号“臧启玉律师”的原创文章一向以宣扬人性真善美为主题。经常也转载文章,而这次就是因转载的文章造成的处罚。永久封号对律师本人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数百篇阅读量较大的优秀原创文章也被屏蔽,这不仅是文化损失,在读者中也造成极坏的影响。

此致

福田区人民法院

附证据:

1、被告对原告公众号“臧启玉律师”永久封号的理由证据

2、原告申诉后被告不给予通过的理由证据。

3、《历史的先声读完我泪流满面》在很多公众号大量存在的证据。

4、《历史的先声读完我泪流满面》发表在新华日报、人民网的证据。

                                   起诉人:臧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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