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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吴有明

2019年09月28日 9:38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民生观察,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姓名性别:吴有明,性别男,53岁、

所在省市乡镇:武穴市人,

联系方式:13409758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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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酷刑/被非法关押经历:

(1)2012年9月7日,   被7日。

(2)2013年1月12日,人员遣返途中  遭到殴打后被行政拘留10日。

(3)2013年6月6日,  雇佣人员遣返途中遭到 殴打后行政拘留10日。

(4)2014年1月14日,  行政拘留10日。

(5)2014年3月8日,  雇佣黑社会人员遣返途中遭到 殴打后行政拘留10日。

(6)2014年12月20日,行政拘留10日。

(7)2016年3月5日,   行政拘留10日。

刑事迫害:

(1)2014年12月30日以敲诈勒索罪刑拘,被国宝送异地羁压殴打冻饿,上牙齿落7颗至2015年12月14日释放。

(2)2017年1月29日以罪网捕,在看守所被、殴打、辱骂、铁链,上牙齿落3颗,另剩下4颗上牙齿飘动,进食困难,头被打,常发晕。

上访问题解决情况:任何问题没有解决。

上访原因/与经历:

因政府修建豪华办公楼、扩宽道路,强占1.16亩土地应依法补偿而不补偿,自2009年至今无奈上访。2014年政府以扶贫救助5千元为由,捏造我在北京跳楼事件,以敲诈勒索罪刑拘,以判刑2年6个月。目前政府仍然拒不退还94年和2008年征地1.16亩补偿款10万元,抢劫我的东西给我七个耳光,还要我理解这就是一个访民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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