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扫墓人”朱承志寻滋案今日宣判

2020年08月07日 22:58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今天上午(8月7日),市吴中区法院以判处古稀老人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朱承志生于1950年10月18日,湖南人,曾长期在经商。十多年前,那时他有一场矿山经济纠纷官司,因地方法院判决不公,就天天到高院申诉又被拒之门外。

 

在2008年,朱承志来到北京上访维权。期间,老朱开始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救助流民。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2009年上半年,美国议长来中国访问,有不少访民去告“洋状”,朱承志在国新办的外面拍照遭警察干涉被带走,先是治安拘留后转为刑拘。刑拘期满,警方撤销案件将他释放,朱承志申请国家赔偿被拒。

   

获释后,朱承志热衷于社会维权。他参与了福建“三网民”案声援活动,再后来“走南闯北”关注社会事件。

    

2012年6月上旬,朱承志在网上曝光湖南民运人士李旺阳的死亡照片和视频,随即被邵阳市警方治安拘留,后又转为刑拘,涉嫌罪名是“煽颠”,期间不允许律师会见。六个月后,朱承志被取保候审释放。后来,案件起诉到邵阳中院又被退回,案件不了了之,申请国家赔偿遭拒。

 

在2018年4月被抓之前,朱承志每到4月29日就会去苏州林昭墓地祭扫(具体从哪年开始不知),每次去都被强行带走。2018年4月29日,朱承志又跑到苏州为林昭扫墓被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带走,第二天(4月30日),吴中公安分局以其涉嫌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六个月。

    

期满后,在2018年10月29日,吴中公安分局以朱承志涉嫌“煽颠”罪将其刑拘。2018年11月12日,吴中区检察院以朱承志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2019年4月3日,吴中公安分局以朱承志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5月17日,吴中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人士指出,从吴中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来看,没有指控朱承志为林女士扫墓是寻衅滋事犯罪行为,而是以朱承志在自媒体推特和Focebook上发的涉政治言论,及“炒作”社会事件(“建三江事件”、“庆安事件”、“雷洋事件”)来指控,但这些指控与吴中区、与苏州市、与江苏省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联,即是说,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发生地不是在江苏省辖区内,犯罪结果地也不是在江苏省辖区内。

    

朱承志的户籍地是在湖南省邵阳市,他早年在云南省经商,长年居住在云南省文山州。在被抓前的前几年,他居住在云南省昆明市。他平时上网发帖,应是发生在云南省或湖南省。

    

那么,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朱承志发的帖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江苏省内各级公检法都没有案件管辖权,除非由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来指定管辖。

    

2019年8月20日,朱承志的寻衅滋事案在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开庭审理。律师为朱承志做了无罪辩护,朱承志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自辩。

   

因“扫墓”被抓,之后,拿来指控的“涉罪”行为,与吴中区、与苏州市、与江苏省无任何法律上的关联,可想而知,应该是更高层面的机关给他算“总账”了。

   

再过两个月零十天,即在10月18日就是朱承志的生日。看来,这个古稀老人的生日仍要在看守所里度过。

 

另外,今天上午湖南维权人士何家维和一位不知名的朋友,二人前往苏州吴中区法院要求旁听朱承志一案,因没有法官的邀请码,被拒绝旁听,随后遭到法警驱逐,被要求马上离开。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蓝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