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劲松增加新罪名侦查羁押期限延长
2020年11月03日 8:12 PDF版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0年1月2日下午,郝劲松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定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羁押于忻州市五台县看守所。2020年1月17日,郝劲松的家属接到了逮捕通知书。涉及到的罪名, 变为寻衅滋事罪、诽谤罪。
目前郝劲松被指控的新罪名已增加了“诈骗罪”,或与其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高额收费有关,日前其辩护律师黎雄兵收到延长羁押期限的文书。 公民代理可不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呢?公民代理一般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而引起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所以作为公民代理诉讼,收取一定的费用是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公民可以代理诉讼,并可以收取一定的报酬。但《律师法》第十四条又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和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执业,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有关规定。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