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下岗女工被控“敲诈”关戒毒所后死亡
2020年11月20日 22:37 PDF版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去年,维权二十年的湖南永州市下岗工人刘明华签署了协议,她终于领到了3万元的救助金。这本该是件喜事,但半年后,她就被当地公安以“敲诈勒索”为由逮捕。在家属退还了救助金后,今年11月10日,仍被关押在永州戒毒所的刘明华意外死亡。
工厂破产工人维权二十年
领取救助金后却被告“敲诈” 刘明华和丈夫彭振(化名)都是下岗工人,彭振回忆,上世纪90年代,刘明华调入永州市零陵区商业局下属单位豆制品厂工作。不久,豆制品厂因效益不好破产,当时刘明华刚生了孩子就下了岗。由于家里经济困难,刘明华开始逐级上访维权,希望获得一定经济补偿。 “我妻子维权二十年,一开始是市里信访局牵头,多个部门协调,最后转给商改办落实解决。”彭振说,刘明华是个讲道理的人,维权多年没有过过激行动。 彭振提供了刘明华与永州市零陵区商改办负责人杨文成签署的《息访息诉协议书》。这份协议签署时间是2019年11月11日,协议中称,由零陵区商改办补偿刘明华3万元困难救助款,另报销部分差旅费,共计36491元,刘明华承诺领取救助款后不再上访。 然而,2020年5月22日,刘明华被零陵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传唤,报案人正是杨文成。次日,刘明华被刑事拘留。2020年6月6日,经零陵区检察院批准,零陵区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刘明华并将其关押于永州市看守所。 对于两次拘捕罪名的不同,彭振表示,检方对“敲诈勒索罪”曾以事实不清发回公安局重新侦查,警方随后才以“寻衅滋事”罪名逮捕。寻衅滋事犯人被转移至戒毒所
理由是“医疗条件更好” 彭振说,妻子在关押期间曾因疾病住院,但公安机关并未及时通知家属,还是因出院办理手续需要医保卡才通知彭振实情。彭振提供了刘明华就诊记录。记录显示,刘明华2020年9月21日因胸闷气促入院,8天后出院。出院后,刘明华被转移至永州戒毒所关押。“警方转移的理由是戒毒所医疗环境好一些。” 2020年10月20日,彭振退给杨文成现金35514元。同日,永州市烟草公司零陵区分公司办公室收条显示,今收到徐家派出所送来的两张刘明华退还车票费用,共计1491元。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