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午妻子取保被拒两二媳被刑拘
2020年11月25日 22:35 PDF版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0年11月24日有媒体报道称,警方已于近日拒绝了孙大午之妻刘会茹递交的变更刑事措施申请。这意味着,刘会茹将无法被取保候审。另据公开消息透露,孙大午的大儿媳张媛和二儿媳马晓晨以及大午集团财务主管卢志英,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
孙大午在2003年被指向3000多户农民借款达1.8亿元,因非法集资的罪名被收押。最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0万元,大午集团同时也被判处罚金30万元。此案当时引起法律界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 知情人士表示,本次案件和2003年的案子无关。变更强制措施申请被拒
据大白财经观察报道,2020年11月11日,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发布警情通报:经侦查,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午集团)孙大午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11月1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孙大午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据了解,当日子夜时分,河北保定市采取异地用警,对大午集团相关人员采取集体刑事强制措施。当时抓了28人,几乎都是集团高层和孙大午的至亲,最后有5个人放出来了。 有接近大午集团的社会人士表示,当晚被警方控制的除孙大午之外,还有他的妻子刘会茹、两个儿子和两个儿媳。其中大儿子孙萌是集团董事长;二儿子孙福硕是集团副总经理、酒业公司总经理。 孙大午某亲属提供了一份11月21日由高碑店市公安局签发的“高碑店市公安局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显示:刘会茹出生于1953年10月13日。于2020年11月20日申请对已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刘会茹变更强制措施。“经审查,我局认为刘会茹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决定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据了解,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是刘会茹的代理律师,上周五即11月20日向警方递交了变更刑事措施申请,主要考虑到刘会茹今年已经67岁了,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谓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同时刘会茹不参与大午集团的决策和经营,不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更不涉及暴力性犯罪,也不属于其他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况。11月23日家属收到了不能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书。 有接近大午集团高层的工作人员表示,孙大午儿媳张媛是大午集团下属大午小学的校长,因为提供了银行卡,用于走账,也被牵扯到非吸案中。孙大午二儿媳马晓晨是酒业公司副经理,连同大午集团财务主管卢志英,三个人的拘留通知书都显示,涉嫌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年前已经涉案“非吸”
据大午集团官网显示,大午集团创立于1984年,员工9000余人,大午集团是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萌。
大午集团创始人孙大午是河北省徐水县高林村镇郎五庄村人,现担任大午集团监事长,为公司大股东和最终受益人,持股比例为43.75%,公司对外投资企业达30余家,业务范围涵盖畜牧、种业、饲料、食品、酒店、金融、康养等多个领域。 大午集团被公认是孙大午和妻子两人在一片荒滩地上靠养猪养鸡亲手打造起来的。 当年孙大午涉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前,为解决鸡饲料而向乡里乡亲借玉米就埋下了“祸根”。即农民存放1000斤粮食,最高按0.80元一斤折算,半年后就可以变现为800元钱,不提走就开始计利息。就是这样的方式,孙大午在没钱办企业的情况下,跟农民以实物交易解决了养殖的原料问题,资金也盘活了,也就有了“粮食银行”的称号。 孙大午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后释放出来。有村民表示:以后我们还借给他粮食,但再也不让他打条子了! 公开资料显示,孙大午的结发妻子刘会茹目前担任大午集团副监事长职务。 大午集团官方信源“大午采风”曾公开报道,在大午种禽公司“35年再出发——2019大午种禽公司总结表彰大会”上,种禽公司员工为第一代种禽人监事长孙大午、副监事长刘会茹,颁发了“创业勋章”。集团副监事长刘会茹发表了获奖感言: 我不适合演讲,我适合干活儿。要说有什么感受,我真的谢谢大家。年轻真好,我要是再退回几十年去,我还跟大家一块儿干。现在不行了,已经老了,退休了。 当时在创业的时候,养1000只鸡,50头猪,真是艰苦。养鸡,没有技术,没有资金,我就在鸡舍里跟鸡一块儿睡,确实刚才宣传片里一放老照片,我都掉眼泪了。现在,年轻人们干的事业真是越来越大,我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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