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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吴菊芳被跟踪报警不予受理

2021年06月15日 23:21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1年6月13日,访民出门遭南京玄武区新街口街道雇佣人员跟踪监视,吴菊芳当场报警,警察出警了解后,认为是政府行为不予受理,气愤不已的吴菊芳,当场声讨玄武区政府的违法行为,以及淮海路警察的不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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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是一群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讨要公平正义、不断受到权力机关各种迫害的特殊公民,政府称之为“访民”。

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综治办蒋书余、程洪峰、陈亮等人,长期高价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团伙及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共同非法在“访民”吴菊芳家门口监视、跟踪、窥探并且拍照上传;在吴菊芳住所安装窃听器、监控摄像头,破坏吴菊芳居住安宁。

2021年6月13日,伍和云、梅芬一路跟踪吴菊芳到南京市新街口的中央商场,吴菊芳认为俩人尾随跟踪的行为,侵犯了她的隐私权、人格权,涉嫌违法。于是拨打110报警,南京市新街口淮海路派出所出警,将伍和云、梅芬两人带到了派出所,俩人跟警察说是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综治办蒋书余、程洪峰、陈亮等人安排她们做的,并说吴菊芳是“访民”,于是警察立即说是政府行为不受理。

吴菊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为只有公安机关可以监控跟踪,任何其他人、其他机关,包括综治办是没有这个职能和这个权力的。因此,蒋书余、程洪峰、陈亮等人安排伍和云、梅芬跟踪、尾随吴菊芳的行为就涉嫌违法,淮海路派出所包庇政府腐败分子不受理,吴菊芳气愤不已,当场声讨南京市玄武区政府腐败分子的违法行为,声讨淮海路派出所警察不作为行为。

2010年,吴菊芳位于南京长江大桥周边的合法房屋被南京市鼓楼区政府违法侵占。(2014)宁行复第30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政府违法并责令六十日内协商赔偿。政府一方面拒不履行赔偿法定义务,另一方面不断对吴菊芳采取各种非法手段:私设黑监狱关押、守家门口、跟踪尾随、偷拍,只解决人,不解决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108条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的嫌疑人,公民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检察院应当接受。吴菊芳公开举报政府腐败分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警方却不受理。吴菊芳请求大家关注!

吴菊芳电话:1300259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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