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陕西行(三)
2021年08月01日 22:40 PDF版
作者:陈紫娟 文章来源:网络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常玮平案太特殊了,领导说我们检察院不作回答!
2021.7.22下午去了陕西省公安厅后,我带着孩子和辩护律师还有朋友们,又来到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接待我们的是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我们向她递交了控告信,控告宝鸡市公安局超期羁押拒绝向辩护律师介绍案情、拒绝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拒绝律师会见、通信请求、拒绝接受取保候审申请等侵害律师执业权的行为。听说是危害国家安全类的案件,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虽然已在检察院工作了十年,但是该类案件她还没遇见过,需要打电话问询一下(我和辩护律师一致认为这位工作人员是我们在省检见过的态度最好的工作人员,做到了对人民群众不生推冷硬,不随意打发来访人员)。打了一圈电话,有的根本不接听,有的直接就问她是不是谁谁的事儿。我们听见她说了一声:“哦,对,就是叫常玮平”。 放下电话,她表情略显凝重,抬起头来对我们说:“常玮平的案子太特殊了,是敏感案件,领导说了我们检察院不作回答!”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宋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