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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努力走向公民政治

2018年02月05日 11:37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古代,“政”与“治”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分开使用的。“政”主要指国家的权力、制度、秩序和法令;“治”则主要指管理人民和教化人民,也指实现安定的状态等。所以古代的“政治”在很大程度上政治只是一种君主和大臣们维护统治、治理国家的活动。在历史上,政治主要表现就是围绕权力展开的,主要表现为人们攫取、维护、建设、执行、制约国家权力的全部活动。所以政治在数千年历史中的亮点就是:权力、法律、压迫、革命、奴役、反抗、杀戮和战争等。传统的政治主要是围绕权力安排开展的,这样的政治是请君入瓮的阴谋,是强盗的交杯酒,是政客的赃物。政治让大多数人避而远之,因为现实中被扭曲的政治都是大多为了权力而展开的,其中裹挟着迫害、血腥乃至死亡,政治往往是亡命者的政治。而大多数人对这样的政治避而远之正是者所期望的,这可以让迫害或者屠杀变本加厉,让追求自由、正义的勇士倍感凄凉。

把政治视为“权术”和“统治术”。认为政治是为争夺权力和施展谋略和玩弄权术的活动,这就是传统政治的主要特点。重要的政治学家比如马基雅维里一直都在宣泄这样的政治观点,直至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它对政治的认定依然是:政治是为了获得、保持、夺取权力的各种活动的总称。到了现代,剧作家出身的捷克总统哈维尔曾明确主张政治应建立在良心、道德的基础之上。他认为,政治不应仅仅被理解为政客的阴谋和手段,被实践为对于权力的欲望和追逐,或任何控制人们的技术、伎俩。他认为真正的政治,应当包括某种人性的尺度在内,与人们的个人经验尤其是良心的要求有关。因为说到底,政治是“为了寻找和获得有意义的生活的一种途径,是保护人们和服务于人们的一种途径。”
政治现象产生之后,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已高度成熟。政治随着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进程而发展,社会成员参与政治生活的深度和广度也随之向前发展。到了现代,政治已经成了牵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并支配其行为的巨大社会力量。每一个人都是利益的产物和利益的载体,每一个人身上都发生着不同形式的收获和付出,每一个人都是权利、义务、权力和责任的载体。尽管权力和权利、义务、权力和责任在每一个人身上表现得各不相同,有些是欣喜,有些则是屈辱,但它们确实加载到每一个人身上。权利、义务、权力和责任的边界怎么确立和修正,必然影响到每一个人的利益,必然影响到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油盐酱醋。这就可以说,政治无处不在。人生在世遇到的每一件事,其实都是政治。当英文的Politics从日本传入中国时,人们在汉语中找不到与之相对应的词。孙中山认为应该使用“政治”来对译,认为“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他的这一说法在当时的中国非常具有影响力,至今也丝毫不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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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为了得到可以得到的利益,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就要共同行动,不论这种共同行动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人们都需要确立一个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规则;当现行的行为规则不能满足人们对利益的需要时,人们就要修正行为规则,包括制度、条例、法、条约、风俗、教条,以及其他社会加诸于你的各种要求。政治是做什么的呢?政治就是人类为了确立和修正行为规则所进行的一切活动的总和,这里的行为规则包括道德层面的和法律层面的。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行为规则,没有道德和法律,任何人都会趁月黑风高而起杀人越货之心,以求自利。行为规则对人类是如此重要,道德和法律从来显得就必不可少。具体来说,政治的目标就是确立道德和法律,然后在道德和法律的框架中进行,然后再重新确立道德和法律,然后才能走进政治的良性循环。

古往今来,有多少抛弃了法律和道德的政治最终又被法律和道德送进了历史的垃圾堆,数不胜数。反观中国历史,王朝兴起的时候,统治者大多能遵循礼法,王朝覆亡的时候,统治者对礼法的破坏已经无以复加了。不讲道德,不讲法律,也不讲任何规则,统治者以这样的方式维持稳定,其最终结果就是自己给自己掘墓。有历史以来的是什么样的政治?是的政治和的政治。家天下会把帝王之家复制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党天下会把政治局复制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而家天下和党天下并无本质的区别。既往的中国社会就是家天下和党天下,除此以外什么也不是。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换成了“溥天之下,莫非党的领导;率土之滨,莫非党的儿女”,如果一定说有区别,那么这就是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的些许区别。这一点点区别能规避历史上那些皇朝的既定命运吗?

在古代中国,专制权力的最高形式是皇权,一切社会存在着的政治权力都是从皇权中产生,从皇权中复制和派生而来的,因而古代中国的权力崇拜必然表现为对皇权的崇拜。皇权通过家国体制和宗法伦理来实现的。在现代中国只是党权代替了皇权,党国体制代替了家国体制。党权对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实行的是尽可能的垄断,财富、名望、地位、身份所有这些价值物都要通过“”所掌握的政治权力进行分配。谁与“党中央”拉开了距离,谁就丧失了靠近权力中心的能力、信息和通道,就意味着丧失了社会竞争力,因此人们总是想方设法获取靠近权力或权威的资格,在竞争政治资源方面真正作到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很多大学生们毕业后最大的理想和愿望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以求有朝一日出人头地、辉煌腾达,这种理想和愿望就其实质,是有“党中央”政治权力作为最终的推动力的。所以,皇权和党权形似高不可攀,实则无所不在。

在专制权力下,政治的一切别的方面都被弱化了,本来应有的积极意义也完全消失了,政治只表现为权力的攫取和丧失、巩固和转移。可以断定的是,中国还没有步入现代文明政治,中国的政治依然是一种不讲政治规范也不讲政治伦理宫廷政治。连外国人知道分析中国政治权斗的重要性,而且深知只有中国人中间有高手能够意会言传这些深宫权斗的刑侦学。那么中国的政治就面临着改造的必要,即要有改造的手段,也要有改造的目标。我们必须把政治改造成相对善良的和相对美好的政治,我们需要这样的政治来确立和修正权利、义务、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确立和修正法律和主流道德;我们必须把“只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的政治改造为遵循法律的政治和敬畏主流道德的政治。只有这样的政治才能在中国建立一个公民权利平等的、自治的和开放的多元化的公民社会;只有这样的政治才能适应中国的发展,才能使中国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

从辛亥百年来的历史看,中国为什么从第一个亚洲共和国堕落为专制独裁国家?这里面当然有经济的、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等各种原因,但政治最直接的就是政治,中国回归专制政治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政治分赃,然后又因为分赃不均而大打出手,直至走向新的和更新的专制独裁。比如说已经民国了,袁世凯又想把持更大的权力去当皇帝,这是第一轮因为分赃不均而产生的变故;袁世凯下台后,各路军阀又自立山头,导致孙中山、蒋介石和国民党只好北伐,这是第二轮因为分赃不均而产生的变故;抗战胜利后本来该齐心协力建设一个中国,但国民党不愿意放弃党国体制,而人不要国民大会,只要武装割据和政治协商,直至国共大打出手,这是第三轮因为分赃不均而产生的变故。后来的事情就不用说了,单说共产党和那么多左倾的民主人士抵制国民大会,而愿意参加各党派的政治协商,这本身就值得质疑。各党派的政治协商是做什么的?不过就是大密室里的分赃操作嘛!对这个太热衷,最后导致那些跟着共产党的左倾民主人士大多数被打成右派,很多人死于非命。这就说明脱离人民的、脱离规则的政治是非常危险的死亡游戏,少玩也罢。未来的政治,只能是宪政民主制度孕育出来的公民政治,那才是健康的、美好的政治。

在世界范围内,公民政治也只是在成长阶段。自二战以来,各主要民主国家的公民政治有了长足的发展,成为制约政党政治的有效力量,但公民政治只是在政党政治的夹缝中艰难成长,它并没有完全突破传统的民主政治的框架。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党政治依然支配着公民政治,而公民政治无力进行反支配,这种现象实际上依然是人民权利的异化,违背了主权在民的基本原则。随着文明的发展,权力的人民化和社会化,这是一个必然趋势,中国政治的改造也要因应这样一个趋势。必须立足于社会的自治与开放,将政治还原于每一个人,必须在公民政治的基础上建立多党的和多元的政治格局。自治的、开放的、多元的政治,这就是公民政治。公民政治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公民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权力和责任的安排,是公民在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责任基本平衡的前提下以个体或者集体的方式进行利益表达、参与政治过程。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提到“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可以说,公民首先就是政治参与者。显然,公民拥有由法律保障的、直接或间接的参与政治过程影响政治决策的权利是形成公民政治的先决条件,考察一种政治形态是否属于公民政治也要以此为依据。如果说自然权利理论所关注的事个人权利的天赋问题,那么社会契约理论则主要从人民主权的角度阐述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安排,它解决的是人民主权和政府治权的关系问题。因此,自然权利论、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论等理论观点为公民政治的建立早已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世界第四波民主化浪潮的激荡下,当今的中国也是舆情浮动,是革命还是改良?话题已经登上了台面,那么改良或者革命的政治结局也应该有所讨论。我们追求的新制度是一人一票的定期选举、权力分治、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新闻出版自由等,这些都没错,但民主的根本问题依然是自治和保证自治,这就要求现代民主制度把政治彻底地归还给所有的公民和自治体,让政治回归公民政治。

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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