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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臣寿、陈进学关于江天勇案的律师声明

2016年12月17日 14:17 PDF版 分享转发

一、家属及其委托的律师广东 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江天勇失联至今,没有获得任何关于江天勇的书面通知。

二、至今没有任何官方机构依法告知家属及律师有关江天勇涉嫌的罪名、关押地点、侦办机构及办案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其人身是否安全、是否遭受酷刑等,已经严重侵犯江天勇人身权利及律师的辩护权利。

三、我们强烈谴责公安部门、官方媒体极端不公正地、铺天盖地对江天勇的抹黑、炒作、先入为主的舆论误导、媒体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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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们不认可公安部门、官方媒体对江天勇的抹黑、构陷,有关侵权(犯罪)行为应立即停止,并公开道歉,我们会立即采取法律措施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广东 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进学 电话:13826002506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 律师:覃臣寿
电话:15289649064

2016年12月16日

来源:新公民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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