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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红“寻衅滋事”案第二次开庭审理记——律师作无罪辩护

2018年07月28日 20:45 PDF版 分享转发

2018年7月25日下午两点半,发帖批评政府“”一案二审在广州五羊新城的越秀区法院举行。张广红当庭表示,自己转发批评政府的帖子,对内容确未核实,自己也没能力核实,做法可能不妥,但情节轻微,不知道也不认为这是犯罪。为张广红辩护的安律师辩护言辞不多,但坚持无罪立场,认为张广红主要是思想认识问题,只是观点立场不同,并无足以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希望从宽处置。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在法院二楼207举行。房间较小,有点逼仄,只有七个旁听席,供包括家属在内的人旁听,据说座位比一审时又少了一排。座位实在太少,几个比我先到的朋友把最后一个旁听席位让给了我,我才得以进入现场。

一审起诉张广红的罪名是“诽谤罪”。公诉人表示,二审依据的事实没有变化,公诉方认为适用法律应该是“”。

公诉方认为,张广红于2017年在群和一些境内外网站上,发布了许多攻击党和政府以及国家领导人的言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且至今没有认罪,应以“寻衅滋事罪”予以惩处。辩护律师和张广红都表示,所发文章中只有一篇是张广红本人原创,其余均为转发。张广红原创文章中没有攻击党和政府以及国家领导人的言论,转发文章虽然大都批评政府,但其中有些转自境外的文章中包含了如“匪首×××”这样的蔑称,是台湾那边对大陆领导人的惯用称呼,就像大陆以前总称台湾领导人为“蒋匪”一样,而文章本身讨论的是军事问题,并无攻击中国领导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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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审判长提到张广红在发布这些帖子时还用微信二维码接受读者的打赏,问张广红打赏总金额是不是有十万多?张广红十分吃惊,说不可能有这么多,我的卡里也从来没有过这么多钱。法官问收到了多少打赏?张广红说没认真算过,但打赏并不多,总量应该在一两千,或两三千的样子,绝不可能有十多万。微信里除了接受打赏收钱,也有其他各种日常经济来往,不能把微信里的收入全部算作是打赏收入。法官还具体提问了有姓名记录的某笔2000元收入是不是打赏,张广红明确表示这肯定不是,打赏的金额一般较小,五块十块,而且一般不具姓名,有姓名记录的较大额的肯定是其他经济来往。

把微信中的收入项简单相加看作发帖打赏收入,这显然有悖常识。

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总体感觉平淡乏味,有点程序化走过场的味道。除了上述从定罪角度看无关紧要的微信打赏问题,其他并无激烈交锋、反复质证场面。

在最后陈述中,张广红再次提出了“到底凭什么说我犯了寻衅滋事罪”这一问题,法官表示,庭审首先要做的是认定相关事实,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再依照相关法律来确定是否犯罪。你有什么需要补充说明的,可以再写个材料,五天内送交法庭。

从现场情况看,张广红身体和精神状况尚可,但面色苍白,答辩语速较慢,说话不太连贯,声音较小,也没有中气。我以前没见过张广红本人,不知道拥有硕士学位的他,入狱前是否思维敏捷伶牙俐齿,也不知道十个月的牢狱生活把他改变了多少。

辩护律师最后表示,对张广红这样的涉案情节,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张广红已被关押失去了自由十个月,惩处已经不轻,他也有悔过,写了“悔过书”送交法庭。安律师强调,张广红主要还是思想认识问题,现在应该以教育为主,给他出路。如果法庭认定他有罪,最好也适用缓刑。

张广红命运如何,还要等待下次开庭宣判。

附:张广红(网名“拈花时评”)简介

张广红,网名“拈花时评”,知名网友,多年来发帖批评时政,屡次因言获罪,曾两遭行政拘留,时常被骚扰、喝茶。数年前因转发狼牙山“五壮士”真相贴被行拘,愤而起诉广州越秀警方。

2017年10月12日,适逢维稳期间被刑拘, 11月16日以侮辱罪被批准逮捕。根据张广红案情很简单,很荒唐,有点难以置信。张广红曾被提审两次,因对讯问的相关内容无法确认,故均未在讯问笔录签字。被捕缘起于越秀警方指其曾在whatsapp群转发一贴,有侮辱主席的内容,张不记得转发过该帖,且该帖似乎只有“穷兵黩武”这样的批评性言论,并无侮辱性言词。12月下旬,张广红已收到通知,其案日前已移送越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广红(网名拈花时评)涉嫌侮辱罪案,于2018年4月2日下午两点左右在广州越秀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有网友到庭旁听庭审。2018年7月25日是此案第二次开庭审理。

转自:维权网  作者:雷歌

来源:新公民运动, 文章取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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