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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作家周远志被以“网上寻衅滋事”等罪判刑四年六个月

2019年07月04日 21:45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网报道:湖北籍独立会员志在被羁押一年七个月后,被以“组织非法聚集”、“网上罪”和“诽谤罪”被荆门市掇刀区法院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已经提起上诉。

2019年2月21日法院在没有事先通知家属及律师的情况下突击开庭,法庭上周远志自我辩护,认为自己被构陷遭到当局打压,为弱势群体维权呼吁是基于爱、良善和正义。周远志称若法院判决自己有罪,会坚持上诉。6月28日掇刀区法院对周远志案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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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远志是湖北省钟祥市税务局退休人员,因其长期撰写敏感社会问题及揭露地方腐败的文章,曾于2008年5月被湖北省钟祥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抓捕关押,获释后长期被监控软禁。2017年11月10日,周远志在为其被迫提前退休的权益问题而上访时,被警方以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处以15天,11月18日周远志的居所遭搜查,24日行政拘留期满之时又被以涉嫌“组织非法聚集罪”转为刑事拘留,同年12月29日被逮捕,警方以周远志在网张上发表的部分文章为由再加控“网上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周远志在被羁押的十个月中,多位代理律师要求会见遭拒。

独立中文笔会在一份声明中认为:法院对周远志的判决,是有关当局对周远志行使和维护自己基本人权而罗织罪名的打击报复,明显违反中国宪法第35条中关于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等公民权利。并敦促中国政府尽快纠正这一错案,无条件释放周远志及其他以言论罪者。

湖北作家周远志案开庭后家人才接通知


来源:新公民运动,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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