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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上访人员周光福维权及受迫害经历

2020年03月12日 23:48 PDF版 分享转发

周光福,男,出生日期:1957年2月22日,户籍地:沙坪坝区石井坡所五段光荣坡328号

上访原因:周光福原系特殊钢铁厂物资供应处采购员,1985年停薪留职后下海经商,其中有帮助其他企业代理收购废镍丝的业务。

1991年9月24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作出(91)刑第95号判决书,其中认定周光福在1987-88年间非法倒卖国家控制物资金属镍,以“投机倒把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收缴非法所得1180743.00元。押送新疆阿克苏农三师其盖麦单监狱服刑。周光福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理由是国家工商总局1985年4月29日颁布的24种国家控制的工业物资中根本没有镍,更不用说废品镍了,直到1988年9月29日公布的(96)号文件才将镍列为由国家控制的工业物资。后被改判有期徒刑6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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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3月23日,周光福从新疆监狱获释,家中一贫如洗,他开始申诉

维权历程:2009年8月10日被刑拘,

2010年5月4日被北京市崇文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2011年8月9日期满释放。也曾因上访被拘留,被关黑监狱。

2012年3月经越南、柬埔寨,逃往泰国,现定居芬兰。

北京时崇文区法院判决书中认定:周光福等人为发泄不满情绪,以欢迎美国领导人来访华问为借口,煽动上访人员在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秀水大厦门前故意制造事端,采取打横幅、撒传单、拍摄闹事现场等方式无理取闹,引发大量群众围观,造成该大厦附近公共秩序混乱。

酷刑迫害:新疆监狱吃得差,劳动量极大,平均一个人要种28亩棉花,而且经常遭受狱警、牢头的欺压、殴打。被赤裸着身子用棕梠须条抽打,须须卷在身上抽拉打,名为满堂红;被以90度弯腰、臂平张一高一低名叫开飞机式的体罚;狱警让坐矮凳,上腿伸直,让别的犯人在他腿上踩, 1-2小时姿势不准改变,否则加重打。周光福的手臂因遭殴打,至今抬臂都困难。实在太饥饿时,囚犯们要采草叶、棉花叶吃,有时也捕田蛙、蛇生吃,甚至抢着捡吃狱警丢弃的西瓜皮。

在北京羁押期间遭受了酷刑,被长期带脚镣、手铐,并被殴打。

来源:中国公民运动, 文章转自网络,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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