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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发布敏感信息 蒋凯等9人获刑

2020年08月23日 15:10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公民运动网2020年8月23日报道:广州“云端传媒”公司因其发布了有关张扣扣事件、上海交警事件、全国两会等敏感新闻,公司负责人蒋凯等9人因此被指控“罪”获刑。

据“中国文字狱事件盘点”披露:四川遂宁公民蒋凯,原本是广州“云端传媒”新媒体公司的法人代表,因其公司运营的公众号发表了大量涉及“张某事件”、“上海交警事件”、“全国两会政策”等重大事件的“虚假信息”,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4个月。判决中还提到,该公司的负责人、财务、组长和组员等都已被判刑。其中公司负责人欧阳佳子、组长谢家俊和组员均被判刑一年左右;没有发表任何言论的公司财务尹冰被判刑九个月。

广州市黄埔区法院的判决书中指,1990年出生的蒋凯,四川省遂宁市人,2019年11月14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201919 12月16日被逮捕,羁押于广州市黄埔区看守所。

 判决书中提到,“云端公司”在2018年至 2019年间,共注册300个以上,并在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大量发布涉及国内重大事件等虚假信息,严重损害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利益,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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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利,有监督、批评政府的权利,然而事实上,因关心时政、批评政府而获罪的案例频现。尤其是2016年11月中共通过实施《网络安全法》后,其《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词条,为中共大兴“”提供了法律依据,成为一顶悬在公民头上的紧箍咒。尤其是2019年底,中共最高法更明确了包括手机短信、网络留言、电子邮件、通讯群组、电子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及登录日志等所有电子数据都可作为定罪证据。

图片来自“ 中国文字狱事件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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