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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添新罪,“辣笔小球”被涉“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罪”批捕

2021年03月03日 12:03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公民运动网2021年3月2日报道:因质疑冲突中方死亡人数于2月20日被以刑事拘留的微博网络大V“辣笔小球”(本名仇子明),已被以涉嫌“侵害名誉、荣誉罪”正式。“南京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这一消息是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侮辱英烈条款生效的第一天。“辣笔小球”成为此法例实施后第一位因言获罪者。

2020年6月中印边境爆发严重冲突,时隔8个月后中共才公布在这场冲突有“4名军人死亡、1名团长受重伤”,引发广大网民对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的质疑和评论,其中,拥有240万粉丝的“辣笔小球”2月19日在微博上发表帖文:“最大的官——团长活下来了,看来这个团长个性是‘飞将+脱兔+神机+血路+强运’。在此基础上,‘外军溃不成军、抱头逃窜’。反正,我们赢了”、 “你仔细品,牺牲的这4位都是因为‘营救’而立功,连去救人的人都牺牲了,那肯定有没救出来的啊,说明阵亡的不仅仅只有4人。这也是印度敢于第一时间公布阵亡人数和名单的原因,在印度看来,他们赢了,且代价更小。”为此,2月20日“辣笔小球”被南京警方指“诋毁英烈”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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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评论、质疑中死亡军人事件,北京、南京、四川、福建等地至少有7位受到指控,另外身在国外的重庆籍网民王靖渝被中共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其父母受到传唤及软禁。

去年12月30日,中国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 其中第三十五条明确: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上述法律3月1日生效,中共为钳制公民的再添一项新罪。此法实施后,细化了进一点打压迫害公民的言论自由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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