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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位农民联名起诉榆林市长

2013年06月14日 22:22 PDF版 分享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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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有媒体报导,市718位6月3日专程赶到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状,联名起诉榆林市市长陆治原。

这718位农民分别居住生活在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和绥德县的6个乡镇的27个行政村。他们要求法院依法判令市长陆治原无条件立即执行陕西省政府2010年公布的标准,对亏欠所有原告的土地补偿款予以补偿;重新依法确定房屋补偿标准并予以补偿,以保证拆迁户拆迁前的居住水平;给拆迁户统一划定宅基地,使拆迁户得以合法建造住房。

新唐人电视台报导,2005年和2006年,国家的吴堡至靖边高速公路和太原至中宁的铁路先后开工。榆林市政府2004年235号文件公开向村民承诺:“(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最终按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

2010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出了《陕政办发(2010)36号文件》(简称“36号文件”)规定,吴堡县的平均地价是20820元,绥德县的平均地价20360元。但是榆林市政府不履行“最终按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的诺言,拒不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土地补偿标准,而按榆林芇政府公布的土地补偿标准8000元计算,数万亩土地的数亿元补偿款被榆林市政府截扣!

榆林市和吴堡、绥德两县政府把土地、住房补偿额压得很低,市、县、乡镇、村干部又层层欺瞒、剥皮、侵吞。政府征地拆迁,不召开村民大会讨论,也不出示国家的征用耕地批文,只把县、乡镇的通知发给农户。

吴堡县国土资源局的人员到张家墕村逼70多户农民签征地拆迁协议,把一式几份的协议全部带走,不给农户留存,还强迫张家墕村11户村民在没有填写农户姓名、征地拆迁项目及面积、补偿金额等的完全空白的纸张上签字按手印,否则就不给发补偿款。

政府的违法强征和截扣贪污遭到农民的普遍抵制,农民们从2005年4月起上访,集体到北京上访就有数十次。2010年中秋节,榆林市驻京办人员雇佣,将与农民一起到北京上访的法律代理人刘战斗绑架、殴打,关押18天。

许多被拆迁的农民,至今没有得到政府批划的庄基地,沦为无地、无房、无树的“三无”难民。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郑念、何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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