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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国际在2015年6月19 日发布的 追查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迫害法轮功学员万杰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5年06月23日 5:17 PDF版 分享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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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中国大陆的听众朋友,下面是在2015年6月19 日发布的
追查省南充市仪陇县迫害法轮功学员万杰的责任人的通告

案情的经过是这样:
学员万杰,女,50多岁,家住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永乐镇。
2010年4月14日,仪陇县大队教导员李峰、肖长斌等人突然闯入万杰和她的姐姐万瑞兰的家中非法抄家,大约有数千元的私人财产被非法抄走。万杰姐妹俩为了避开进一步的迫害,被迫流离失所。
2011年4月她们终于回到家中。然而,万杰的丈夫肖兴华(原仪陇县永乐镇副书记)在压力下为了保护自己,硬是逼着万杰到仪陇县国保大队去作所谓的“投案自首”,导致万杰被非法关押4天后,以“取保候审”放她回家。
2012年5月,仪陇县法院对万杰发出开庭传票,迫使万杰再次流离失所。万杰在外漂流9个月后,被永乐镇张副书记伙同永乐镇派出所警察抓送仪陇县看守所非法羁押。
万杰的弟弟得知情况后,从广州赶回仪陇县。他找到有关人员问为什么要抓捕、审判万杰?所得到的回答是:她不该到处走。而法律上却查不到此项处罚条律。
2013年4月17日下午,仪陇县、“610”操控仪陇县法院对万杰非法开庭,律师当庭为万杰做了无罪辩护,并要求放人。而法院却仍然非法将万杰判刑3年,缓期3年执行。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政法委书记王昌文;仪陇县防邪办副主任徐志富;仪陇县综治办主任黄奎;仪陇县人大副主任、原公安局局长赵守培;仪陇县工会主席、原政法委书记冷观军;仪陇县检察院检察长唐蔚,公诉人肖航;仪陇县法院院长徐元,法院纪检组长李春涛,法院政治处主任何启荣,法院机关党委书记王林,刑庭庭长袁伟;仪陇县公安局局长何振宇,副局长祝远光,国保大队大队长严天和,副大队长杜洪远,原教导员李峰,教导员曾宇,副教导员张宁,警察肖长斌、李维民、谢云;仪陇县看守所所长文武斌;仪陇县永乐镇政法委张姓副书记;原仪陇县永乐镇副书记肖兴华,仪陇县永乐镇派出所所长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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